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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学发展观对当前加强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本文以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原则、速度与效益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原则为指导,分析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2.
论非法经营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1):54-61
非法经营罪是97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一个罪名,值得关注。非法经营罪罪名是否恰当、非法经营罪客体应如何把握、非法经营罪客观方面常见犯罪形态的认定等问题,有必要予以详尽地阐述。 相似文献
3.
龙宗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3):21-32,172-173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检察伦理的核心内容。实践中,检察伦理的缺失不仅会导致冤假错案和个案处理不公,而且会导致司法公信力的缺失,也无法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形成很大障碍。检察机关应当秉持客观义务,从客观义务伦理的内在要求和现实状况来建设检察机关伦理道德,并重点关注正义精神、公平意识、公益之心、法治信仰和诚信伦理。同时,还要认真研究检察官伦理建设的有效性问题,即尊重现实人性,固守“底线伦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引导伦理”;重在制度建设,生成“规制伦理”;协调矛盾冲突,确立“至上伦理”。 相似文献
4.
金其高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6):23-29
犯罪的产生必有其原因。犯罪兼有社会、人文、自然三重属性,其产生遂兼有社会、人文、自然三重原因。犯罪的社会原因与自然原因,很大程度上又可概括为犯罪产生的外因,亦即犯罪的客观原因;犯罪的个人原因,很大程度上又可概括为犯罪产生的内因,亦即犯罪的主观原因。犯罪原因论之关键的问题与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到底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应该属于犯罪产生的首要原因。故而,犯罪原因论中进行主、客观原因地位的比较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但主、客观原因在产生犯罪中的地位问题又十分复杂,致使犯罪学界对其长期纠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观说”、“客观说”、“折衷说”(“主、客观原因并列冠军说”)、“说不清说”等,各有千秋,各有得失。而“双因交互,异况各论说”,既取各论之长、又避各论之短、还重自主创新,是一种颇有智慧的主、客观原因地位论。“双因交互,异况各论说”认为,产生犯罪必须主、客观原因同时具备,主、客观原因在产生犯罪中的地位没有统一模式,对主、客观原因在产生犯罪中的地位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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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重启以来,马拉巴尔2020军演是美日印澳四国首次举行的联合军演。马拉巴尔2020军演折射出美日印澳四国针对中国的意愿及合作新进展。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合作是美国印太战略的基础和牵制中国崛起的重要机制,在近几年持续获得进展。美日印澳四国在安全领域加强合作,对四国与中国双边关系产生深远影响。马拉巴尔2020军演后,原本紧张的中印及中澳关系继续恶化。美国进一步推动与中国的竞争。美日印澳四国不但在安全领域针对中国,还营造不利于中国的国际舆论。拜登上台后,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合作继续强化。拜登比特朗普更重视与盟友合作,借由与日印澳三国磋商推动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合作机制化和常态化并走向准军事联盟。美日印澳四国明确表示不会在政治与安全领域停止针对中国,但是在经贸领域基于自身利益考量将改善对华关系。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合作升级对中国安全环境及国家利益构成严重威胁。拜登政府正在强化针对中国的印太地区多边安全架构。美国试图在外交层面让中国陷入孤立态势,在安全层面对中国形成战略包围。拜登政府的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合作构想将让中国面临更加复杂的外交局面,更加险恶的安全态势。 相似文献
6.
陈向阳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4(1):10-12
外交哲学的四个基本变量是实力、利益、观念与行为,其中实力、利益与现念都是自变量,行为是因变量。自变量决定因变量,实力、利益与观念分别作用并共同决定行为。同时,三个自变量之间还存在着相互作用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客观要素本身不创造财富和价值 ,但它们能促进价值的创造 ,对财富和价值的创造有贡献。在以往社会参与收益分配的依据不是其贡献 ,而是其所有制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客观要素参与分配除了依据其所有制关系之外 ,还要依据其贡献 ,要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观方面的描述和解读在美、英、德、日及我国学术界都有所区别,其要点在于对毁坏的解释不同。我国学术界的通说与实践中的认定仍有距离,应当将毁坏解读为毁弃、损坏,这样能将抛弃、隐匿等典型的情形囊括进来。本罪的犯罪对象中关于如何具体理解财物的含义,也存在不少的争议,这里也试图对本罪中财物的内涵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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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以缘其华叶,探其根素,究其质实的方法,对证据的概念行以刻求真是的剖陈。其定义为:证据是讼事以物符或意融的形式,留存于时空内,并为听讼人藉以听断讼事的可识素因。概念,无论今古中西,在学问上,都是说话的前提。国学式的概念必定是中华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证据理论的基本构件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