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03篇
  免费   23篇
各国政治   12篇
工人农民   6篇
世界政治   27篇
外交国际关系   15篇
法律   92篇
中国共产党   12篇
中国政治   47篇
政治理论   51篇
综合类   64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6篇
  2020年   12篇
  2019年   6篇
  2018年   9篇
  2017年   8篇
  2016年   12篇
  2015年   15篇
  2014年   7篇
  2013年   33篇
  2012年   18篇
  2011年   21篇
  2010年   16篇
  2009年   24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21篇
  2006年   21篇
  2005年   14篇
  2004年   14篇
  2003年   12篇
  2002年   12篇
  2001年   15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4篇
  1998年   2篇
  198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是桂林旅游业的精华和精品。要更好地治理漓江,经营漓江,促进漓江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注重水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相似文献   
2.
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进展、障碍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对中国和东南亚5国的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在过去的若干年里,这一合作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以至于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阻碍了进一步的合作与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障碍,文章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希望突破目前的困境。  相似文献   
3.
本文根据时代精神,对道家提出的"自胜者强"的思想系统地进行了新的诠释.对于塑造现代企业家的理想人格,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城市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地下水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平衡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城市地下水环境存在着严重污染、严重超采和生态恶化的状况。而城市地下水环境的有效保护有赖于相关法律机制的健全。因此从城市地下水环境规划,到具体制度的设计,再到法律责任的落实,以及最终环境法治的实现,是城市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实现其功能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在研究地租理论时发现,广大的农产品的消费者购买农产品不是以价值量为基础,然后认为农产品的价格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他研究地租理论首先从供给的角度出发,碰到理论逻辑矛盾后转向需求的角度。从供求双方的角度研究自然水资源价值的决定,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6.
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跨学科的综合社会工程,完成这一工程需要搜集不同学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信息资料.借助生态民族学的理论架构可以有效地整合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科学的水土资源信息,使之成为水土流失治理的信息支撑库藏.本文通过跨文化、跨学科的信息搜集、诠释及应用实例,揭示了生态民族学在信息整合中的特殊价值.  相似文献   
7.
万晔 《思想战线》2003,29(5):68-72
新时代要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必须走政府管理、宏观调控、投资多元、工程运行良好之路,既治理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良性生态系统、提高土地生产力和生物生产量,又使治理区在治理水土流失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产业,促进区域经济随市场情况变化灵活地进行调整,让水土保持在持续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使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系统有机协调和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8.
周江 《法律科学》2013,(5):130-136
南海断续线的法律性质对于澄清南海问题的实质及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其作为岛屿(礁)归属线的性质可以确证,而海上国界线、历史性水域线及历史性权利线等表述均存在瑕疵,为巩固我国对线内水域的权利主张,除岛屿(礁)归属线外,将其同时界定为可管辖水域线较为可取。  相似文献   
9.
船舶压载水排放的船旗国监控是防止压载水排放带来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第一道防线。在指出船舶压载水排放带来海洋生物入侵的现状和危害的基础上,分析了船舶压载水排放船旗国监控的内涵和法理依据,探讨了船舶压载水排放的船旗国监控与港口国监控的关系及协调,提出了中国建立压载水船旗国监控的立法紧迫性。  相似文献   
10.
朱杰进  诺馥思 《外交评论》2020,(3):45-68,I0002,I0003
为什么在湄公河流域已经存在数十个国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还要建立澜湄合作(LMC)这一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既有研究大多强调湄公河流域大国国际制度主导权竞争的宏观背景因素,而较少关注澜湄合作机制的新制度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即澜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究竟"新在何处"。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等既有国际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机制具有两大新的制度特征:一是议题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议题外,还增加了区域安全合作以及水资源合作等新议题;二是集中程度更高,与之前合作机制主要由"职能部门引领"以及"借用"亚洲开发银行作为国际秘书处的做法不同,澜湄合作机制采取了"领导人引领、各部门参与"的机制运行模式,并逐步建立独立的国际秘书处。通过运用国际制度理性设计的理论模型,本文考察了在湄公河流域国际合作中上游国家与下游国家之间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分配问题和执行问题,并以此解释了澜湄合作新制度特征的形成原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