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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永吉*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4):73-78
“仁”代表着中国古人从人际关系视角研究、探讨德性和社会规范的思路,是理解中华文明的关键概念,这一范畴的突出特点强烈的实践性。主体际性概念出现在20世纪初的西方哲学中,是对主客二分的近代理性主义传统的超越,其意义在于申明了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共生性、平等性、交互性。“仁”与主体际性之间存在内存契合,可以说是以经验形态表达了后现代主体际性的实践理性。在主体际性视域中重新发掘和理解“仁”,重新解读其文化心理本质并为生活服务,或许可为中华文明吸纳、消化现代文明提供一条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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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产品案1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第一起直接以保护动物福利为由进行贸易限制的案件。2013年11月25日该案发布专家组报告,认定欧盟实施的海豹禁令是为了保护动物福利相关的公共道德,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但同时认定该措施不是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实施,违背了欧盟在WTO协议下的相关义务。动物福利问题已经进入到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动物福利标准和贸易挂钩。WTO规则在追求自由贸易目标的同时,要适当兼顾非贸易价值目标——动物福利,在国际义务与国内立法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相似文献
3.
基于社会和谐的微观视角,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微观载体,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依靠公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动参与和在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自觉;公共道德是推动社区和谐的基本力量,而和谐的社区又可以孕育新的公民品质。主体多元、稳定有序、互惠互利、公平正义、共同维护等都可作为社区和谐公民治理模式的基本要素或理念;而普遍的道德公共理性(道德自觉)是社区和谐与不和谐的根本区别所在。公共道德的层次性决定了社区和谐的向度,因此,实现社区和谐与公共道德的互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佳选择。 相似文献
4.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9,(1):53-54
为推进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办特奥、迎奥运、迎世博为契机,引导更多的市民从我做起,浦东新区文明办于2007年3月发起了主题为“聚焦文明细节,建设和谐社会”的文明小贴士、文明小漫画、文明小故事、文明小创意“四小”文明作品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热情投稿。截至2007年11月底,共收到“四小”作品41000多件,网上点击超过590万人次。通过征集活动,集思广益,聚集全社会的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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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被害人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被害人犯罪又称无控告人犯罪,它是基于行为人的自愿和彼此双方同意进行的犯罪。犯罪学将这类行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之一。刑法学将这类行为予以犯罪化的依据有三:一是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的需要;二是保护全体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需要;三是预防其诱发其他犯罪发生的需要。但将其犯罪化也有负作用,表现为:首先,对道德问题干涉过多,影响社会的发展;其次,将其犯罪化不适应法益保护思想日益浓厚这一发展趋势;再次,它有违刑法之谦抑思想;最后它给行为人贴上标签,使这类行为发生的机率更大。对其预防有宏观和微观两种途径:一是特殊问题特殊处理,不可一概地予以犯罪化或非犯罪化;二是不同国家需要依其国情进行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7.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牵涉面极广,其内容也相当敏感。在"美国赌博案"和"中国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中,世界贸易组织裁决机构对公共道德例外条款适用中相关措施的目标合法性问题采取了回避的策略。世界贸易组织裁决机构采取回避策略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裁决上的便利,而是为了避免陷入更深层次的理论争议。当回避的条件不存在时,世界贸易组织裁决机构应秉持"消极的美德",遵从各成员对公共道德的判断,而不应成为推行某类单一道德体系的斗士。 相似文献
8.
多边贸易协定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但是有时过度地追求贸易自由可能会给一国的公共道德造成威胁。因此,在多边贸易协定中往往内含了一些可以豁免缔约方缔约义务的例外条款。缔约方为了保护本国的公共道德,可以援引这些例外条款来对抗其他缔约方的指控。在WTO中,公共道德例外主要体现在GATT第20条﹙a﹚和GATS第14条﹙a﹚。另外,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27条第2款和《政府采购协定》第23条第2款中也规定了这种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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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口出版物进行"渠道限制"的合法化必须符合关贸总协定第20条(a)项的公共道德例外,而要证明符合此项规定又得证明有关措施是"必须"的,WTO专家组通过涉诉措施对公共道德保护的"贡献度"来确定是否为"必须"的措施,此点在中方未能成功。在文化产品的贸易上,国际社会也在进行相关的多边立法,以肯定各国制定并实施文化政策和措施的主权权利。中国应充分利用相关的国际规则,通过规则允许的审查措施及例外规定,保护我国的"文化安全"。 相似文献
10.
去年10月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四有”的社会主义公民。要贯彻落实好《纲要》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努力搞好社会转型期的公共道德建设。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