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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姑娘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并生下一子。6年后,那个曾再三发誓要和她结婚的男子,却矢口否认女子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悲愤之下,女子将绝情的男子告上法庭,在被告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湖北枣阳市北城人民法庭,正在执行一起生效的非婚生子女扶养费案。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亲生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扶养教育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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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妻子感情失和,丈夫离家分居。此后,女方经不住失业、生病等一连串打击,患上重度抑郁症,暂时丧失了工作能力。于是,女方要求男方履行夫妻协助义务,代为偿还其欠下的债务,并在婚内按月支付扶养费。2019年12月3日,经过北京市两级法院的审理,妻子的主张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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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扶养费给付义务会随着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对于当事人需要救济的情形,法律取而代之是经济帮助、补偿请求等救济举措。这些救济举措虽发挥了一定功效,但由于存在适用条件严格及适用范围狭窄等原因,不能对处于或即将处于经济困顿一方的离异配偶实行更为行之有效、周到的保护。笔者认为,针对离婚救济举措中的补偿请求和经济帮助代之以对原有的配偶间扶养费给付义务在离婚后予以延续的制度,更能有效的缓和因离异而对当事人的冲击,更能有效地保护离异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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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并于1999年9月生育一女。为了孩子有人带,我俩商量,若请保姆还不如辞去我的工作,自己带孩子,既精心又省钱划算。于是我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自我丈夫跳槽到一家外资企业升任部门主管后,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嫌弃我,处处找茬,无理取闹,制造离婚条件,并最终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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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修正案实施的喜与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妇运》2003,(6):26-27
时值《婚姻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二周年。《婚姻法》修正案施行的怎样了,山西省妇联于2002年9月至11月在全省11个市(地)围绕《婚姻法》修正案实施情况组织了专项调查。一年多来,《婚姻法》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充分显示了其巨大的权威性、适用性和普遍性,在保护婚姻和家庭,维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上,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所喜有六。一、通过对《婚姻法》修正案的广泛宣传,被调查的人群对于“重婚”、“家庭暴力”、“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赔偿”均有一定的认知程度,在农村达到40%,在城市达到75%以上,这说明《婚姻法》修正案正逐步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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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21(6):75-78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是确定损害赔偿纠纷侵权人承担赔偿范围的依据之一。劳动能力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制度为劳动能力丧失的判断提供了客观标准,但对扶养费关系涉及的边缘人群应更多体现法律规范的政策功能。遭受侵害的权利人提起赔偿之诉时,应适用劳动能力丧失说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就扶养费计算标准而言,则应适用生活来源丧失说,从而在保障权利人全面受偿的同时不致对侵权行为人施以过分苛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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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计大伯与退休小学女教师魏华是再婚夫妻,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近年来,计大伯因为年纪渐长失去了稳定收入,魏华便离开计大伯,和自己儿子一起生活,并对他不闻不问。无奈下,计大伯把魏华告到法院,要求她对自己履行扶养义务。法庭上,计大伯说,魏华身体一直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