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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制度作为法定之债的一种,在各国民法上占有重要一席.但由于受道德观念的影响,再加上两大法系历史传统的差异,各国不当得利制度在具体内容上的区别相当大.因此,冲突规范在解决涉外不当得利纠纷中就凸现其重要性.本文首先回顾了不当得利制度的发展历程,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国家关于不当得利的各条冲突规则,并在研究英关立法模式对我国参考价值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概述在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是确立市场经济规则的基本法律文件。它一般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损害赔偿法以及不当得利法等重要的法律部门。在一些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也对商事主体、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监护、家庭关系、继承以及国际私法进行调整。随着苏联的解体,市场经济的复萌,在这些新近独立的国家中,较快地采用一部新的民法典,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由此而进行的一系列的努力的表现即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编纂,独联体成员国议会大会支持下的《示范民法典》的制定以及对《德国民法典》的翻译和移植。虽然所有的中欧亚国家都深受原苏联法律传统的影响,但在编纂法典的既有的专家数量、对于市场经济所持的态度以及接受外援影响的深浅程度上,各国间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同时,由于司法操作的娴熟程度、司法官员的清廉水平的不同,各国民法典在具体实际适用中也表现各异。提交给这些国家之外的仲裁法庭进行处理的涉及外国投资者的仲裁案件是适用民法典最多,也是最重要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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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侵占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根据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有关该罪的立法还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必要在刑法修改时明确规定业务侵占罪和普通侵占罪,并且相应修改贪污罪的主、客体范围。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掌握侵占罪与相关民事经济纠纷的相互关系。就该罪与违约而言,两者可能亦此亦彼,发生法律责任的重合;就该罪与不当得利而言,两者却是非此即彼,相互有着确定的界限,不可能产生责任重合的情形。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必须对民法不当得利的有关理论进行反思,明确恶意取得他人利益的行为不能作为不当得利处理,而是一种侵占性侵权行为。如果该行为情节严重或所获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侵占犯罪。 相似文献
7.
不当得利构成民法上的债的侵权,是一种具有非法性的民事行为.当不当得利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拒不返还时,能否按照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一直困扰我国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一个复杂问题.实践中因不当得利而发生"侵占"的情况多种多样,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物的现象已构成了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迫切需要对此进行刑事化剖析.本文结合民法原理和犯罪构成对不当得利行为的非法性、罪责性及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具体分析,以客观、合理地认定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5)
历经二千余年的演变,不当得利对现行法律的解释适用仍然具有重大影响。不当得利请求权是由罗马法上的个别诉权,经过长期的演变,直至近代,始发展成为一般的规定。本文旨在从不当得利类型论、区别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阐释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基础,提供一种不当得利发展的思考方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将从典型的“许霆案进行着手分析,通过实证与比较的方法,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不当得利相关制度进行概括,论述不当得利在民法与刑法规定中的交叉问题,进而提出不当得利之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存制度的处理机制与转换机制,并提出下一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的证明责任问题在诉讼法上争议颇多。在探讨"没有合法根据"的证明责任问题前,应首先在民法上澄清"没有合法根据"的具体所指。我国民法对不当得利的理解受到德日的混合影响,但并未察觉德日对不当得利的理解路径是不同的。德国学说通过物权行为等理论构建,奠定了"给付"概念的基础,并进而明确了"没有合法根据"的所指。日本法基于自己的判例构建了与德国形似神异的不当得利学说,其"给付"及"没有合法根据"的所指与德国法不同,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不当得利的"名不副实"。我国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也不应继受日本异化的不当得利理论,应根据我国现有民法制度重释"给付"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的具体所指,为其证明责任的确定奠定基础,也为其他诉讼法问题的解决奠定民法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