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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慕马大案”中,作恶多端的黑老大刘涌是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慕马案”涉案人员几乎全是高官,但刘涌是个例外。因刘涌与沈阳市相当一批官员关系十分密切,他成了侦破“慕马大案”中非常关键的人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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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侦破过东北黑恶势力老大刘涌案的王立军“空降”重庆后,连放“四把火”。有关人士认为,这几个步骤是按部就班的,打算得非常细。等于一块一块搬掉了文强的垫脚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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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名昭著的沈阳黑帮头目刘涌改判死缓案令舆论哗然乃至激起公愤,这无疑是2003年继孙志刚收容被伤害致死案之后,媒体和公众最为关注的又一起重大案件,成为上至专家学者下至黎民百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从刘晓庆案到孙志刚案,司法与传媒的冲突可谓由来已久。可以说,刘涌改判死缓案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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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的理性在于它对某个短期目标的合理追求,但暴力不是这个目标之所以合理的理由。暴力也不会提升人们对这一目标的认同,这就像革命暴力本身并不会,至少不应当使人们更向往革命。……但是,暴力却确实可以使得公众注视社会的不公"。——阿伦特近年来,"网络暴力"频频见诸媒体,广受社会关注。我自己也曾遭受过"网络暴力"。两年前的那篇《如果药家鑫该死》的短文就给自己招来的滚滚谩骂。当然,在发表那篇文章之前,我就已有这个"预感"。之所以会有这个"预感",是因为在这场关于药生死的大讨论中,大凡发言稍微不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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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例:从刘涌案件谈起自1995年以来,刘涌以沈阳嘉阳集团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以商养黑,被该犯罪集团致死致伤的达42人,其中死亡1人、重伤16人、轻伤14人。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等2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伤害等案一审公开宣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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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之幕是罗尔斯法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其正义论的逻辑起点。无知之幕的具有程序意义,无知之幕正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在此基础上,以罗尔斯对程序正义前提的论述,结合刘涌案讨论中国当下的程序正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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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表现了反政府、反社会、蔑视法律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本性,其关系网盘根错节,经济基础雄厚,其形态"厚而无形,黑而无色",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这就要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必须顶住重重压力,冲破层层阻力,讲求斗争策略;同时,要坚定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信念,勇于经受考验。只要孳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公安机关就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长效打黑除恶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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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引起了人们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广泛关注。黑社会一词,作为外来语,即英语under-world-society,可以直译为地下社会。在汉语中,这里的“黑”应是指私下的、秘密的、非法的、邪恶的等意思。这里的“社会”即意味着是“有组织的”,且组织化程度具备了社会的结构、功能、运转管理模式等。可见,黑社会是相对于合法社会而言,与主导的、正常的合法社会相对应、相对抗的非法社会。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产生至今,虽只有短短的20年,但在一些地方发展迅速,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气焰十分嚣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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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1949年-1978年北京公安工作座谈会。刘涌、白平、刘光人、张文奇、李龙、陈鸿烈、刘长义、王鼎丰、王少华等九位当年公安战线的老领导出席座谈会并发言。发言涉及内容十分丰富,现归纳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