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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清生 《群众》2021,(5):28-3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谋划、组织实施、全力推进的史无前例的伟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世界贡献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  相似文献   
2.
3.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作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救济机制之一,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公平原则。在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运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切实保护无过错当事人利益,有利于彰显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4.
唐银益 《法治研究》2006,(12):60-61
一、政府机关是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也是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遁格主体 《民事诉讼法》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诉讼主体即当事人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二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三是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而所谓“利害关系”,即案件争议的标的或案件结果与自己有关联。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丰富,民事法律关系日渐复杂。民事主体资格也呈多样化趋势,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虽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但却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案件。  相似文献   
5.
内地与澳门虽然都建立了程序性违法的制裁制度,但价值理念、法律传统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两地在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上存在较大差异。针对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各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澳门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行为无效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成其较为完善的程序性裁判机制。相比而言,内地有关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则存在不少问题。深入比较两地的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研究其各自的运作机理和制度绩效,对于两地尤其是我国内地程序性违法制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7.
《工友》2007,(5):43-43
《工友》编辑部: 今年2月,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在单位安排的体检中,我被查出患有肝炎,单位称我的身体条件不符合录用标准,并认为我隐瞒病史,因此,单位认为与我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所订合同无效。请问,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8.
论民法上恶意串通行为之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法上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之规定,系在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该规定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也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这样一项极其含糊的规定,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际效果必然与立法初衷相悖,是一项不合理的规定,故在今后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予取消,对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应当斟酌具体情况,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对债务人破产宣告前实施的有损一般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规定为无效,有违公平原则且不合时宜.有必要比较、借鉴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相关立法经验,修改我国破产法第35条之规定,实现从破产无效行为立法向可撤销行为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效行政行为因具有重大的明显的违法情形,自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有两种对策;温和而言,可以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通过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激进而言,完全可以无视其存在,拒绝履行义务,直至采取对抗形式进行正当防卫,我国对无效行政行为的立法刚刚起步。应该根据法治原则和宪法精神,修改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尽快确立和完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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