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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原乡传统的影响,中国人在向印尼移民的过程中,也把传统的宗教信仰带到了印尼。自有华人定居吧城之时起,就"有人必有庙"。至元明时期,华人庙宇已遍布印尼各地,尤以吧城为盛。吧国公堂是荷兰殖民时期吧城华人处理华人社会内部诸项事务的具有半自治性质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是其重要职能之一。吧国公堂名下有华人四大佛教庙宇,即观音亭、完劫寺、安恤神庙和玄天上帝庙,其中以观音亭建立时间最早、影响最大。为管理与维护上述四大寺庙,公堂设置有专门的"掌庙宇公勃低"一职,还定期安排官员轮值管理不同的寺庙。公堂对华人寺庙的管理,包括主持中元节及清明节祭祀等宗教活动、寺庙的重修与维护、募集善缘题捐、监管寺庙日常工作(包括向荷印殖民政府申请僧人移民来到吧城,负责各寺庙僧众的选任、离职和监管,监督寺庙所属土地及房屋的出租,管理寺庙所属器具,监管寺庙日常收支及处理寺庙与周边民众的纠纷等等)。在某种意义上,吧国公堂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是其半自治性质的一种体现。到19世纪中后期,随着荷兰殖民统治力量的增强,公堂的自治权逐渐被削弱。二战后印尼政府又对华人宗教活动进行诸多限制,于是公堂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权逐步丧失。1970年代印尼政府更下令将具有华族色彩的庙宇(Klenteng)改为佛寺(Vihara),并禁止华人再建新的庙宇。  相似文献   
2.
试析吧国华人公堂的盟神审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盟神审判是中国民间一种处理民间冲突和争议的风俗.随着中国移民移居东南亚,这种风俗也随之传人印尼巴达维亚华人社会,成为18、19世纪当地华人社会处理纠纷的一种法律手段.<吧国公堂(吧城华人公馆)档案丛书>的<公案簿>第一辑,收录了多种有关盟神审判的案例.本文从当时吧城华人的思想信仰、荷兰殖民统治的政策以及中国的影响等方面来探讨其存在的背景,并根据<公案簿>的案例分析吧城盟神审判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3.
从1729年至179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1794)操作的荷兰对华贸易可分为3个阶段:1729—1734,1735—1756和1757—1794。其中,第三阶段跨越了将近整个18世纪后半期,是该贸易最成功的阶段。此阶段中,虽然巴达维亚荷印殖民政府对该贸易失去了直接控制,但荷兰对华贸易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巴达维亚在该贸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重要贡献者与有限受益者。但无论如何,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最高领导层的角度来看,虽然巴达维亚自身利益在公司对华贸易新的运营形式中受到损害,但公司的整体利益却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证。  相似文献   
4.
吧城华人公馆档案是现存唯一最为完整地记载东南亚华人城社区历史的文献资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本文在系统和全面论述吧城华人公馆历史沿革及其档案文献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公馆档案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合的评述,旨在更加深入地认识和了解公馆档案的文献史料价值以及其在相关学术研究领域的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5.
在荷印殖民统治时期的吧城,华人始终是构成当地各种族居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利用正在整理并陆续出版的吧城华人公馆<公案簿>档案的记载,并结合相关的历史文献资料,对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吧城华人与当地民族的关系进行具体案例的分析,从中了解荷印殖民统治时期吧城华人与当地民族关系的真实状况.  相似文献   
6.
在19世纪的吧城华人社会里,华人的遗产继承涉及诸多法律适用问题。本文拟就已整理出版的《公案簿》档案中一些较为典型华人遗产继承案例进行考察和分析,从中探讨荷印法律与中国法律在这一时期吧城华人遗产继承上的相互冲突和相互认可,以及在不同情况和条件下吧城华人遗产继承纠纷的法律条规适用问题,以期进一步了解荷印吧城华人在保持中国传统的同时又逐步融入当地社会生活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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