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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继承人宽宥制度,是指当继承人因特定原因丧失继承权后确有悔过行为,经被继承人宽恕后重新恢复继承权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历史渊源。设立被继承人宽宥制度,旨在为有过错的继承人提供改过自新、重新获得继承权的机会。 相似文献
2.
3.
4.
《北方法学》2022,(2):64-75
我国《民法典》第392、699条分别对混合共同担保规则和共同保证规则进行了体系化的规范设计。“物权编”混合共同担保规则延续了原《物权法》第176条,并没有规定共同担保人内部的追偿权;“合同编”有关共同保证的规定,对原《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的共同保证人内部关系进行较大的突破。在解释方法上,应侧重于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作出有利于制度生存和商事交易需求的解释。基于债法理论和法律适用的需要,共同保证人之间享有内部追偿权;对于混合共同担保,基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中“物保与人保平等”的原则和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债权性质相同的特点,共同担保人之间也应享有追偿权,应类推适用共同保证的法律解释规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普通共同诉讼的实体要件过于单一,限于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程序要件较为僵硬,要求当事人与法院双重同意。这就使普通共同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成立,适用范围比较狭窄,既难以发挥合并审理的诉讼效率功能,也无法承接必要共同诉讼的程序边界。普通共同诉讼的理论重构应当注重权限分配与范围界定。前者须合理协调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与法院的程序裁决权,限制合并管辖的适用情形,区分合并管辖与合并审理的不同定位。后者须明确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进阶性顺位关系,必要共同诉讼应以合一确定的必要性而非诉讼标的共同为判断标准,普通共同诉讼须以诉讼标的同种且基础事实同种、基础事实同一或基础事实存在牵连关系三者作为合并审理的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6.
陈克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5):85-100
本文从代位析产制度的属性,以及现行法所采取的诉讼模型出发,分析该制度与分家析产、共有物分割、债权人代位权三类诉讼的联系与差异,并就该类诉讼是否以查封共有财产为前提、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被执行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涉及的可分共有关系包括哪些、代位析产中共有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被执行人或轮候查封的申请执行人能否提起此类诉讼,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能否提起此类诉讼、共有人达成共有物分割协议的,法院又应如何处理等诸多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供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7.
论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东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6):45-47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之间的交往趋于频繁,由此也诱发了侵权问题的复杂化。如何准确认定共同侵权行为取决于我们对“共同”的理解,理论界为此提出了不少观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批判、吸收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评判标准,其进步意义应予肯定;但在判断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致同一损害结果时,应以损害是否可分作为认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组织犯是位于实行犯的背后,实施组织、领导、策划和指挥行为的幕后者,其对实行犯实现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具有“支配或控制”作用,因而具有正犯之性质;也正是这种“支配或控制”性要素的存在构成了组织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正当性根据。鉴于我国立法和对组织犯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及范围不明确,司法实践状况比较混乱,应以“支配或控制”要素的有无和“支配或控制”力的大小为根据,确定组织犯刑事责任范围和程度。 相似文献
9.
刘老太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刘老太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刘老太。之后刘老太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自己名下的该房产。在自己去世后,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2004年刘老太死亡,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大儿子就请他的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 相似文献
10.
世界多样性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西方的文化霸权违背这一常理而难以成功。世界的发展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一种模式,各种文明之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世界的多样性要求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冷战思维不利于国际社会的和谐共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