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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无线电管理多实行单轨体制,由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来进行包括无线电在内的电信管制。我国无线电原本实行军地双管,但1998年的机构改革打破了这种双管设置。从我国现行宪政格局出发,这种改变必须有人大立法层面的依据,改变后的管理体制可实行工信部主管,在工信部下设独立管制机构,军队仅对军用无线电享有自我管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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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名存实亡,劳动者维权的第一道防线难堪重任;一裁两审的单轨劳动争议体制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其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也使劳动者望法兴叹。因此,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必需重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调解机制,选择“两裁终局”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体制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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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自身的权力属性、国家司法的正统权威性以及商事仲裁效果的柔弱性决定了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正当性。从商事仲裁的本质、性质及其价值都决定了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应当将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统一在以程序监督为原则,非依当事人授权不得涉及实体问题的标准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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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4,(3):183-200
由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证券代表人诉讼在我国长期处于沉寂状态。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阻碍了证券诉讼规模经济的实现,不利于投资者兴诉维权,因此需要构建更加低廉高效的群体诉讼机制。新《证券法》在唤醒明示加入的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上,创设了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适用程序上,将“退出制”内嵌于“加入制”,采用单轨双行的递进模式;在进退机制上,默示成员加入群体可以降低诉讼成本,缓解集体行动困境;在发动主体上,创新引入投保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提高诉讼效率与效益。但现有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存在程序递进要件不明、二次退出保障不足以及投保机构权限不清等问题。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崭新制度的独特优势,需要明晰诉讼递进要件,以促进程序的顺利启动;同时赋予投资者二次退出权,以最大化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划定投保机构的权责边界,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与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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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及其处理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和企业化等特点,其结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经常发生,并且争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探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化解劳动纠纷,可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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