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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本市场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的定价效率,理论分析表明最有效的定价方式是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我国的资本市场效率在新股发行方式的不断变换中得到改善,但是新股的发行定价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本文力图找出适合于现阶段我国股市的发行定价方式,逐步实现市场化的发行和定价方式,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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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1):105-113
定向增发新股过程中,上市公司通过设置不同的折扣率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的问题,给公司治理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典型表现当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大股东关联方定向增发新股时,发行折扣率要显著高于面向非关联股东的情形。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和法治化水平增高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定向增发的折扣率有所降低;相反的情形下,折扣率便有所增高。要强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防范股价操纵;推行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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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4,(2):I0004-I0005
2013年,在严峻形势和艰难险阻面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下齐心,奋勇争先,共谋发展。在资本市场上,公司在股东的支持下,启动了定向增发工作,为公司长远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在经营管理上,公司成功完成了洪雅南部山区电力资源整合,大大提高了公司电网经济运行效益,网上水电装机容量实现新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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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市场环境与境外成熟市场差异较大,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局限,新股定价机制早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1993年的《公司法》和1998年的《证券法》均规定,新股发行价格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2004年以前,由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尚不成熟,市场机制不完善,买方不能对卖方构成有效约束,出于保护投资者目的,证监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主要采用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方式管理新股价格。2004年修订的《证券法》取消了新股发行价格须经监管部门核准的规定,证监会于2005年初推出了询价制度,采用发达市场通行的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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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2):47-48
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机制、提高发行效率,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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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雪改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3):93-94
增发新股在证券市场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增发新股的形式与特点和英美等国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所区别。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证券市场再融资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企业既能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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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初开始,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已经全面开始试点。企业改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国有资产股份化;二是股份公司证券流通化。已有的国有企业改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都将经历一个重大的内部管理机制的转变:从单独的国家所有制,逐步地通过股份化方式,转变成为国有资产控股,吸收法人股和个人股参加的,多种投资者共同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来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模式,也将由股份化代替。原有管理上采取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也将由股东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董事会决策,由厂长或经理执行的新的管理模式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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