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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1):105-113
定向增发新股过程中,上市公司通过设置不同的折扣率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的问题,给公司治理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典型表现当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大股东关联方定向增发新股时,发行折扣率要显著高于面向非关联股东的情形。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和法治化水平增高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定向增发的折扣率有所降低;相反的情形下,折扣率便有所增高。要强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防范股价操纵;推行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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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4,(2):I0004-I0005
2013年,在严峻形势和艰难险阻面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下齐心,奋勇争先,共谋发展。在资本市场上,公司在股东的支持下,启动了定向增发工作,为公司长远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在经营管理上,公司成功完成了洪雅南部山区电力资源整合,大大提高了公司电网经济运行效益,网上水电装机容量实现新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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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雪改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3):93-94
增发新股在证券市场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增发新股的形式与特点和英美等国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所区别。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证券市场再融资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企业既能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
宁劳社险[20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8号、苏财社[20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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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现阶段我国大陆的IPO审核采用核准制:对发行人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目前拥有审查核准权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报企业的合规性审查将决定企业IPO的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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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东南已对"承诺函"一事进行澄清,但此事仍应引起警觉,即使大东南是清白的,有没有其他的上市公司在这么做?签署"承诺函"的事情是不是真实发生在一些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身上?这才是最需要监管机构和公众都去关注的问题。毫无疑问,若定向增发中出现此类"承诺函",那么对于没有签署"承诺函"的定向增发投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法律效力、合法性都应受到质疑。若上市公司大股东与投资人签署这样的协议,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股价上涨后抛给股民,可在价值投资的时代,这样的计划必然成为白日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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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的确定是定向增发的重要环节,增发定价的公正与否直接决定着定向增发的成败。现行法律规定了增发价格的确定规则,即所谓的"九折规则",在定价基准日的确定和股价发行的折价率问题上给了上市公司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该规则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亟需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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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4):51-52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宁人社[2012]1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21号、苏财社[201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