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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志强 《法学研究》2022,44(1):120-134
目前我国刑事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背后折射出有权机关抑制辩方权利的倾向。根据法律规范意旨,只要被追诉人没有辩护人,国家就应“强制指派”值班律师介入案件。将“约见”解读为国家指派值班律师需以被追诉人申请为前提,这混淆了律师会见与介入案件的关系,且将国家责任转嫁给个人,弱化了对被追诉人获得最低限度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值班律师阅卷权能限定为“查阅”,但基于法律援助法第37条的文义、控辩平等之程序公正底线要求等因素,值班律师阅卷权能还应包括“摘抄”“复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值班律师有量刑异议时,只要其认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就应在具结书上签字。这是对值班律师功能“见证化”的公开宣示,与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意旨以及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量刑协商的改革要求相矛盾。值班律师应被赋予拒绝签字的权利。“实质性参与”应是目前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2.
识法代言人     
沈阳于洪:“三个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创新探索了“三个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模式,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聚焦司法监督,助力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开辟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民营企业的申诉、举报和控告。对于涉民营企业的轻微刑事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快办快结。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案件办理全流程跟踪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全力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3.
为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一、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二、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以下案件:(一)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二)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4.
以“AI换脸”为代表的“深度伪造型”新型犯罪具有极易发生电信诈骗、滋生网络谣言、证据不易保存等特点,冲击人伦道德、冲破法律底线、干扰正常监管,社会危害严重,法益侵害极大,给案件侦破带来诸多困扰。公安机关需结合个案特点,提高侦查工作的技术应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法律规制,完善对平台运营商的管理,实现对“深度伪造型”新型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增长较快的案件类型为工商领域和食品药品领域,反映出市场活力不断释放,行政争议正逐渐向市场监管相关领域转移。同时,信息公开类案件数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要增加行政复议的吸引力,就得在体制上下工夫,让它变得更加独立、公正、权威——对地方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对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对公安执法不服怎么办……这些问题常常出现在普法网站的搜索词条中,多是群众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有异议时的求助。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除了行政诉讼外,行政复议也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对妨害公务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处理,这是“刑法万能主义”的表现。刑法与行政法之间存在一定张力,应当将刑法前置作为边界划分依据,发挥行政处罚的兜底性效果。对妨害公务行为按照“形式入罪—实质出罪”的模式处理,即以法益为导向,对“暴力、威胁”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实质解释,在社会治理上合理选择处罚方式。如此才能厘清法法界限,既避免刑法效力外溢,又防止刑法沦为行政法的附庸,促进行刑衔接,形成犯罪防控的有效合力。  相似文献   
7.
在涉疫犯罪惩处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属于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基准应为,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有无认识,以及对之持何种态度。基于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沿革的历史考查,通过对本罪进行体系性解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依据最高司法机关的权威观点,本罪的主观罪过应当是且只能是"过失"。针对"过失说",批评者从刑法谦抑、立法表述、体系协调、共犯处理、处罚漏洞等方面提出的批判并不成立。"故意说""混合说"等其他学说也存在明显问题。因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应为过失。  相似文献   
8.
比较点是法官判断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是否构成相关类似时所依赖的标准。在实践中并不存在判断类似案件的统一法则,因而比较点的构建也是因人而异。比较点既包含法律规则也包含案件事实,本质上是决定指导性案例裁判结果的判决理由,也是其指导性的体现。法官在选择比较点时应遵循两条原则:其一,比较点构成指导性案例裁判结果的充分条件;其二,比较点在内容和形式的表达上符合经济原则。在构建比较点时法官应采用初步假定、实质比对的路径,确保高效且准确地判定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是否构成类似案件。  相似文献   
9.
10.
吴江 《公民导刊》2006,(3):53-53
前不久,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贪污受贿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并强调“用人失察失误也要追责”。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说:“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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