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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戏剧界,运用“喜-悲-喜”结构创作的古代戏曲作品,有的被划入悲剧,有的被划入喜剧,剩下的则称之为悲喜剧,戏曲的划分相当混乱,与悲剧的纠缠尤其严重。实际上,在古代戏曲的分类上,应该坚持三分法,将“喜-悲-喜”结构的戏曲作品称为悲喜剧。古典悲剧以“死亡”作结,悲喜剧以“再生”作结,二者结局判然有别,不应混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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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中的悲喜剧西方的文学,尤其是戏剧与小说,在内容上比较广泛地涉及了法律与法律精神,甚至以它们为主要书写对象。如今看来,这类经典化的书写,似乎更典型地存在于19世纪。那些年代的西方作家,也多有法学的背景。以法国为例,年轻的巴尔扎克、雨果、梅里美、福楼拜等,都或深或浅地做过法律门下的学子,也因法律的无可回避,这些"准法律人"与"类法律人"的恢弘之笔都顺理成章地触及了沉甸甸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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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共用物的治理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7,(3):3-11
公众共用物本身无所谓悲剧或喜剧,由人类推动的公众共用物运动好比人类演出的一幕戏剧,有时表现为悲剧,有时表现为喜剧,有时表现为悲喜剧,而关键是我们人类对它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公众共用物治理的单一模式是:针对第一种公众共用物悲剧问题,依据第一种公众共用物悲剧产生的机理,建构防治第一种公众共用物悲剧的理论,采取将具有非排他性的公众共用物转变为具有排他性的物权或财产权的客体的经典方法,通过将公众共用物私有财产化或国有财产化的途径,或运用市场调整机制,或运用行政调整机制解决第一类公众共用物悲剧。公众共用物治理的综合模式是:从公众共用物的状况、人的各种需求和两种公众共用物悲剧等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公众共用物的特点及两种公众共用物悲剧产生的机理,建构公众共用物可持续利用和防治两种公众共用物悲剧的理论,对不同状况的公众共用物,分别采取或维持公众共用物性质不变或将公众共用物转变为具有排他性的产权或物权客体等方法,综合运用三只手(三种调整机制)或多元调整机制和调整方法,防治两种公众共用物悲剧和反公众共用物悲剧,实现公众共用物的功能、作用和喜剧,促进公众共用物的可持续供给与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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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中国,拍马屁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毛细血管,并进化为一种生存本能。
四川会理县宣传小吏因工作需要,PS合成了一张该县官员视察通乡公路的照片。因为手艺欠佳,露出了长长的马脚,被好事之徒说三道四,弄出了大声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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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终成眷属》等三部独特戏剧,人们根据其气氛的阴暗和结尾的喜剧性,称之为“悲喜剧”。它有意识地打破悲与喜的严格界限,在喜剧的框架内表现具有悲剧性的矛盾冲突;在沉郁、阴暗的气氛中,揭示社会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门第与爱情”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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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说文》的解释是“颜前也”,也就是说自额以下,通谓之面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脸”。“面”的含义颇多,而“面子”正是其引申义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即“脸面”。中国人最注重“面子”,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礼义廉耻,都是对人们“面子”的质的规定。时至现代,“面子”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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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江苏泗洪县的一场高利贷悲喜剧,不仅让无数投资者的上亿积蓄成就了一个“宝马乡”的虚名,也让我们看到了民间借贷的两张面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