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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裁判要旨】1.房屋产权异议人在与房屋产权登记人的房屋确权诉讼中,迫于不利形势而代付了房屋产权登记人在该争议房屋上的抵押债务及相关实现抵押权费用,事后房屋产权异议人因胜诉而取得该争议房屋产权,其代付上述抵押债务及费用的行为可视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清偿代位而获得对抵押人(即房屋产权登记人)的追偿权。2.第三人根据与抵押人的约定,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代付了抵押人的抵押债务,事后第三人要求抵押人偿还代付款的,可参照履行承担原理来确定抵押人是否应偿还给第三人。  相似文献   
3.
邬砚 《法律适用》2011,(10):120-120,F0003
抵押作为一项重要的交易保证制度,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存在。由于设定抵押之后,抵押人仍系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且继续占有抵押物,这就使得抵押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抵押物实施处分。而抵押人对抵押物进行权利处分时,则会面临抵押权人、抵押人、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4.
为了积极推动抵押信贷的发展、刺激国内消费信贷,法国借2006年担保法改革之机在《法国民法典》第2422条〔1〕中确立了"可再负担抵押"制度。这个被法国学者称为"具有革新意义的新制度"〔2〕突破了传统担保物权的  相似文献   
5.
在抵押贷款中,往往是借贷双方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由贷款双方或由借方(抵押权人)与第三人(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体现着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体现着保证主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抵押贷款公证是证明借贷双方对借贷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因此,公证部门要对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审查各方行为主体的资格;审查各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定;审查各方的印鉴、印章、签字是否属实;审查有关材料、证据等是否…  相似文献   
6.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把握物之交换价值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完全可能与把握物的使用价值的租赁权并存于同一物上。同一物上并存抵押权和租赁权包括两种情形,即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和抵押权先于租赁权设立。无论哪一种情形,只要在抵押权实行时租赁权仍然存在,就可能发生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各国法律基本上都以权利设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目前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担保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担保权人丧失受偿能力,被担保人和担保义务人应向清算组履行债务。当被担保人破产时,担保权人可申报债权;担保权人不申报债权的,担保义务人(保证人、非主债务人担任的抵押人及出质人)即使尚未履行担保义务,也可先以其担保的债务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参加分配,以避免被担保人破产注销后,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无法行使追偿权。对此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已作合理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也比较简单,问题不多。现在立法及司…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国家惠农和扶农政策的深入,农村、农业、农民的自营经济不断发展,农民在融资方面遭遇到瓶颈,既不能像国家工作人员申请信用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像城镇居民办理房屋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农民融资只能求亲靠友,利用他人的资产或信用提供担保。如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沉睡"资产,有效利用农户自有现有资产,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集体土地入市的呼声也越来越迫切,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公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论述也正面回答了农民的诉求。理解好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开展的农村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为那些急需用钱但又借不到钱的农户及小微企业将会带来便利,也顺应党的大政方针。本文立足于公证实务,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公证机构开展和办理农村个人私有房屋抵押登记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引起广大公证同仁的共同关注。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对抵押财产转让的法律规制,一直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物权法》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1988年施行的《民法通则意见》第115条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  相似文献   
10.
动产抵押后的抵押物转让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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