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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党员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个地区的社会风俗是可以改变的。福建省长乐市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严明纪律与正常人情往来的关系,做到既严格执纪,又合情合理。在党员干部的引领示范下,社风民俗出现了可喜的变化——"这么快就回来上班了?你女儿不是结婚吗?恭喜啊!""谢谢书记,我女儿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咱们市纪委的规定可是个很好的‘挡箭牌’啊,非亲一律不请,这下可省了不少麻烦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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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美国、日本等国家针对抵触申请的审查标准,根据抵触申请的立法目的,对抵触申请的判断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析,并通过分析对抵触申请是否引入创造性的某些审查标准,以及对抵触申请的审查标准提出了个人的观点,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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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不抵触的准则
"不抵触"是地方立法应当奉行的基本准则之一,是对地方立法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地方立法最重要的特点。1、正确理解"不抵触"。"不抵触"对地方立法的要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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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海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24(3):121-130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发表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梁三利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冲突的问题与出路》一文,以刘家海诉交警部门行政处罚案引发思考,提出了可以修改《立法法》规定全固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一致时准用同一机关制定法律不一致时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以解决目前两机关制定法律间的冲突没有法律依据处理的问题。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刘家海对此问题有更深广的思考,提出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之间存在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之分,并且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之分。对此问题的深入探讨,昭示建立法律审查机制之必要并有利于促进法律冲突理论的重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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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地方立法实际对不抵触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地方特色,这是地方立法工作者的共识。地方特色主要指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反映地方的特点,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但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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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涛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19-22
在当前的青少年教育中,存在着家庭道德影响与学校德育抵触现象,在德育思想观念、家长教养方式、对德育手段的理解上都存在着种种抵触。对此,家长应自觉提高素质,改变成才观念,理解教育者意图;学校应重视学生德育内化,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变愿景教育为现实教育,增强学生的道德判断力和自觉抵御不良干扰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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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36-41
重复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普遍存在,浪费了立法资源,损害了立法权威,助长了立法惰性。从性质上来说,立法不作为是重复立法的本质。克服重复立法,是维护法制统一,发展和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正确理解不抵触原则;合理划定立法权限,促进创新性、自主性立法发展;确立适当的立法审查标准,完善立法预测、立法规划机制,是克服重复立法现象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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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地方性法规质量高低的标准有两条:一条是法律标准,即"不抵触原则";另一条是实践标准,是指"有特色"和"可操作"。不抵触原则是指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文相冲突、相违背,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相冲突、相违背。"有特色"是指地方立法要充分反映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法制、文化、风俗、民情等对立法调整的需求,注意解决本行政区域突出的、而国家立法未能或者不宜解决的问题;"可操作"是指要求地方性法规要加强民主立法,正确处理公权与私权、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完善有关立法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