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正近年来,明光市司法局一直将社区矫正对象列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该局在工作中注重采用"三段式普法"方式,持续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入矫时强制学。通过入矫前谈话、入矫宣告、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等形式和环节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两部两院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制灌输给矫正对象,并以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具体事例给矫正对象以强烈警示,保证其牢记在心。二是矫正期督促学。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 相似文献
2.
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被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统称"非监禁刑")三种矫正人员被裁判、决定收监执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发现漏罪或再次犯罪,应该撤销原判,数罪并罚而收监执行;二是严重违法或条件消失,被撤销非监禁刑,予以收监执行。本文讨论第二种情形。异地法院裁判、决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问题,是指在裁判、决定非监禁刑的法院所在地与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不一致时,社区矫正人 相似文献
3.
据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各地区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戒毒所收容的艾滋病患者逐年增多,艾滋病患者犯罪问题也日益趋向严重,数量明显呈上升趋势.但是在对于艾滋病人违法犯罪后的收监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如监房不足,羁押成本过高,医疗务件不好等.但随着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毒携带者的犯罪率日益增多,我们不得不对此引起重视.只有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有效地控制此类犯罪,并且让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毒携带者感受到人性的关怀,从此踏上正轨. 相似文献
4.
正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司法部工作汇报,并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司法行政系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2,(3):20-25
司发通[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 相似文献
6.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制度,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然而,近年来,保外就医罪犯逃避收监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反映出一系列值得注意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中心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的平台。2013年,安微省滁州市以全省社区矫正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强力加以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全市社区矫正中心总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394万元,设备总投资195万元。全国人大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来滁州调研时,对滁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表示认可,尤其对滁州社区矫正中心的信息化应用和心理矫治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相似文献
8.
正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关键举措,既有理论上的引领,又有实践上的指导,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做好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在浙江工作期间先后4次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和村(社区),实地视察 相似文献
9.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部党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8万人,累计解除150.5万人,现有73.3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为维 相似文献
10.
《共产党员(沈阳)》2014,(18)
正截至目前,在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包括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在内,至少有7名曾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保外就医罪犯被检察机关建议重新收监。专家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罪犯利用保外就医来逃避刑罚。一些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并不积极寻求治疗,而采取各种方法进行"延保",有些罪犯出于逃避刑罚的目的甚至"脱保"。多地规定:无生命危险须收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