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934篇
  免费   29篇
  国内免费   2篇
各国政治   15篇
工人农民   29篇
世界政治   80篇
外交国际关系   39篇
法律   1023篇
中国共产党   453篇
中国政治   662篇
政治理论   242篇
综合类   422篇
  2024年   5篇
  2023年   34篇
  2022年   43篇
  2021年   46篇
  2020年   49篇
  2019年   33篇
  2018年   11篇
  2017年   26篇
  2016年   49篇
  2015年   119篇
  2014年   274篇
  2013年   186篇
  2012年   233篇
  2011年   227篇
  2010年   208篇
  2009年   245篇
  2008年   243篇
  2007年   175篇
  2006年   162篇
  2005年   134篇
  2004年   80篇
  2003年   84篇
  2002年   85篇
  2001年   66篇
  2000年   103篇
  1999年   17篇
  1998年   10篇
  1997年   2篇
  1996年   8篇
  1995年   3篇
  1994年   1篇
  1993年   1篇
  1990年   1篇
  1985年   1篇
  198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96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杨云彪 《人大研究》2022,(2):55-56,封3
但凡工具书,往往是终极关怀式的训诂,教以原理和书本知识。但对于入门读者而言,由于经验缺失,训诂之法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达成事功。两千年前战国时期的《公羊传》和《榖梁传》,已经在话题基础上用对话体答问的方式解了《春秋》。今天立法专家们编写的法律释义和答复有类似的格调,西式的教科书常常也大体如此。  相似文献   
2.
3.
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边务组成立于1932年11月,1935年11月被撤销。设置边务组的建议,是为应对日军制造伪“满洲国”后继续煽动蒙古人分裂而提出来的。该组的人选符合留心边务、熟悉边务及与边防有关系的要求。该组的工作主要包括对边事的研究与建议、对边疆的调查与对族群的宣导,以及办理边区语文讲习所,均有可圈可点之处。在军事第一的抗战时期,边务组在党、政、军、教四大系统的边政机构中是更为重要的。对于该组的研究在中国边疆学构筑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5.
6.
田芝 《团结》2005,(2):38-38,41
现在的初中语文课本,还选着一篇文章,叫《送东阳马生序》。名文不厌百遍读,这篇传诵数百年的文章随着时间的进程,不仅不失其永恒的魅力,而且总是给人新的启迪。文章的作者宋濂,字景濂,浙江浦江人。文章的最后一段,说明了此文的缘起。他的金华府同乡东阳人马君则,去拜见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作为见面礼,藉此向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请教问学,还告诉他自己将回东阳一趟,去探望老家的亲人。这位同乡后辈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这位老前辈的心。于是,宋濂展纸渍墨,写下了这篇送行的赠序。一位在国子监读书不过两年时间的后辈,一位后生小辈居然获得这…  相似文献   
7.
黄燕 《行政法制》2006,(1):20-22
一、法律文化的概念 关于法律文化的理论研究,中国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在外国学者们早已致力于此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最早提出“法律文化”概念的学者是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他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到:“‘法律文化’概念涉及大量有关的思想,首先它涉及公众关于法律制度的认识、看法和行为方式。尽管每个人对于法律制度的看法不同,但一般说来,在不同的国家或群体中还是有一定的看问题的方式,从而可以把它们区分开来。各种法律文化是习惯法的主要部分,这些习惯法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此后就法律文化释义的问题,学者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至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论。目前我国学者对此也莫衷一是,并未形成统一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廉政箴言     
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释义:表面上好听的话,是虚伪的;真  相似文献   
9.
一、被害人对不批捕决定应享有告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诉案件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复查。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  相似文献   
10.
罗峰 《广东法学》2006,(5):78-79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人未成年的年龄,是正确适用该原则处理未成年犯的关键所在。此乃笔者经过办理一件二审刑案后获得的感知。该案的案情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