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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7月9日,上海南汇区某镇区域内的上海浦东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公司)为反映本单位在拆迁过程中要求政府予以关注并切实解决相关事项,由公司出面向所在地的某镇政府寄发了一封特快专递信件,在信封上注明:  相似文献   
2.
数字     
《江淮法治》2009,(24):4-5
5人 12月7日,5名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5名学者分别是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  相似文献   
3.
陈漠 《党政论坛》2011,(22):48-48
中国人,最爱“快进”,狂点“刷新”。评论,要抢“沙发”。寄信,最好是特快专递。拍照,最好是立等可取。坐车,最好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磁悬浮。坐飞机,最好是直航。做事,最好是名利双收。创业,最好是一夜暴富。结婚,最好有现房现车。排队,最好能插队……  相似文献   
4.
17年来,有一半的夜晚她不能与家人共度,而是在不言不语的邮件、邮包陪伴下度过的;17年来,北京市民手上的海外特快专递有一半是她给翻译的地址:这些特快专递经过她的手就像安上了眼睛、插上了翅膀,直落“家”中;17年来,她批译的国际特快专递50多万件无一差错……  相似文献   
5.
2009年12月3日,小陈接到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后,长长地松了口气。虽然这份胜诉的判决在他的意料之内,但他仍然盼之心切。为讨工资告东家小陈的这场官司,告的是东家M工程公司,为的是他那点儿辛苦钱。  相似文献   
6.
闫欣 《中国律师》2011,(3):63-64
当事人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向法院提交证据通常是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立案时到法院向立案庭递交诉状附带证据.立案庭出具收据:二是当事人在立案后。根据法官的要求或是诉讼的需要,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邮件的方式.向法官邮寄证据材料。以第一种方式递交证据的,当事人与法官在收到证据方面较少有争议.但是以第二种方式向法院提交证据的,当事人与法官在是否收到证据的问题上时有争议。经常是当事人持邮局出具的邮寄凭证说证据已寄给法官,而法官则称没有收到。  相似文献   
7.
审判月报     
《当代审判》2003,(5):28-29
  相似文献   
8.
2007年1月7日,被称为“维权斗士”、“诉讼狂人”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郝劲松自山西太原发出一封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特快专递。呼吁铁道部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而与此同时,他与铁道部的官司还没有完全结束。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等单位告上法庭。这几次公益诉讼让郝劲松一举成名,使其成为公益诉讼的潮头人物。  相似文献   
9.
6月2日,湖南省衡阳市律师罗秋林用特快专递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衡阳市国资委确认原告对国有资产占有的份额,查处他反映的情况;确认国资委拒不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的行为违法。  相似文献   
10.
余军 《工友》2009,(7):26-26
案例回放: 张翔在武汉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其劳动合同期限自2007年4月30日至2009年4月30日,2009年3月至4月,他连续向单位书面请了三次病假,提供了三家不同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并通过特快专递寄给公司。公司随即给张翔发函,称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他应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并表示对其他医院的病情证明单一律不予认可。张翔认为,自已有就医自由,公司无权指定医院就诊。2009年4月25日,公司下达书面通知,称张翔未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对其病假不予认可,双方劳动关系将于4月30日终止。张翔认为,因自己尚处在医疗期,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届满方可终止,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消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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