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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2):297-297
为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一、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二、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以下案件:(一)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二)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结果及磋商协议的性质是磋商与司法衔接走向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应解读为民事性质。由此产生对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和后续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此为磋商与司法衔接的第一重关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有相较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优先性,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司法衔接的第二重关系。在这两重关系的框架内,具体衔接过程中如何操作则属需研究的细节问题。 相似文献
3.
陈克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5):85-100
本文从代位析产制度的属性,以及现行法所采取的诉讼模型出发,分析该制度与分家析产、共有物分割、债权人代位权三类诉讼的联系与差异,并就该类诉讼是否以查封共有财产为前提、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被执行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涉及的可分共有关系包括哪些、代位析产中共有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被执行人或轮候查封的申请执行人能否提起此类诉讼,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能否提起此类诉讼、共有人达成共有物分割协议的,法院又应如何处理等诸多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供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4.
在中华法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司法案例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价值,通过研究典型案例,传承中华法系司法文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法律传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确立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发布指导性案例。 相似文献
5.
程序保障在国外被视为民事诉讼的目的,该学说在英美学者的著述中十分流行,在日本得到了井上治典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的支持。该说以程序保障为起点,认为法院不应该把诉讼的审理过程作为只是为了达到裁决或和解而必须的准备阶段,而应把这一过程本身作为诉讼应有的目的来把握,只有正当的程序才是使判决或和解获得正当性的源泉。因此, 相似文献
6.
7.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公证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在当事人依据《公证法》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公证机构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司法实务中分歧较大。 相似文献
8.
德国的强制执行制度作为其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具有悠久的历史。虽然至今德国还没有一部独立的强制执行法,但关于强制执行方面的法律制度在其民事诉讼法中作了十分完备的规定。同时,德国关于强制拍卖和强制管理 相似文献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