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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引言美国的司法诉讼一向是个相当昂贵而且耗时的程序~1。在知识产权领域,这样的现实加上若干法院至少在统计上倾向对权利人给予有利(例如颁发禁制令injunction)或是高额的损害赔偿判决,这自然让权利人会产生更高的积极性来采取维权措施~2。这样的状况也让一些人嗅到了商机,采取了直接以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维权或是诉讼威胁来作为图利的手段。这就是所谓的"专利蟑螂"或"专利流民"(patent trolls)的产生。鉴于这类运营者事实上并非百恶不赦,全无是处,美国政府最近已经改以较为中性的"专利操控实体"(patent assertion entities,PAEs)相称。  相似文献   
2.
禁止令是指强令管制犯或者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法定不作为义务。管制禁止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缓刑禁止令具有与监禁刑关联的属性。禁止令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必要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后者包含关联性、可行性和不得重复禁止等三层意思。管制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与缓刑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可相提并论。对管制禁止令的违反是对刑罚执行义务的违反和抗拒改造的表现,不属于犯罪行为,故不可能引起刑罚后果;对缓刑禁止令的违反,表明不执行原判监禁刑的法定条件消失,从而引起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相似文献   
3.
《现代法学》2017,(6):156-168
临时救济的适用已成为当前涉外诉讼中极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重要现象。然而,作为程序法中的救济机制,临时救济在全球化以及纠纷解决日趋复杂的时代大背景下遇到明显的困境,主要包括其自身架构的理论困境、国际民商事交往带来的实践难题以及司法协助中的合作僵局等。各国应致力于推进临时救济体系的重构与完善,回应临时救济适用的理论困境:临时救济应定位于制衡机制的引入,以实现当事人之间在诉讼以及整个纠纷解决过程中程序法意义上的平衡,即为当事人之间在先的"失衡状态"注入平衡因素。同时,各国在涉外临时救济的适用中应保持开放、合作的姿态并依托国际组织进行有效的协调或统一,以有效应对其中的实践难题与合作僵局。我国有关临时救济的立法尚不完善,司法实践较为混乱,建立在反思涉外临时救济困境基础之上的立法和司法完善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禁止令是指强令管制犯或者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法定不作为义务。管制禁止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缓刑禁止令具有与监禁刑关联的属性。禁止令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必要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后者包含关联性、可行性和不得重复禁止等三层意思。管制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与缓刑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可相提并论。对管制禁止令的违反是对刑罚执行义务的违反和抗拒改造的表现,不属于犯罪行为,故不可能引起刑罚后果;对缓刑禁止令的违反,表明不执行原判监禁刑的法定条件消失,从而引起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相似文献   
5.
禁止令是指强令管制犯或者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法定不作为义务。管制禁止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缓刑禁止令具有与监禁刑关联的属性。禁止令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必要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后者包含关联性、可行性和不得重复禁止等三层意思。管制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与缓刑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可相提并论。对管制禁止令的违反是对刑罚执行义务的违反和抗拒改造的表现,不属于犯罪行为,故不可能引起刑罚后果;对缓刑禁止令的违反,表明不执行原判监禁刑的法定条件消失,从而引起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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