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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利民 《政法学刊》2002,19(2):33-35
精神损害就是民事主体侵害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探讨,从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角度来看,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于对一切人格权的侵害和部分身份权的侵害;从损害利益的角度来看,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相似文献   
2.
毫无疑问,反腐拒变需要构筑多层堤坝,如制度防范、道德说教、日常抵制、事后惩处,等等。而当前我国预防腐败领域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说教形式化,无法让官员真正感受到腐败的危险。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因为有痛觉存在,所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避各种伤害,一旦发生伤害,就会立即远离伤害源并吸取教训尽量不再受同样的伤害。可以说,痛觉是  相似文献   
3.
综观当代各国民法或侵权行为法,几乎所有国家(地区)都规定了作为侵权行为后果之一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人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虽然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也不是用金钱可以交换的,但是一旦侵权行为发生之后,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  相似文献   
4.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文从精神损害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指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主体范围应以自然人为限,法人不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力度。在精神损害赔偿客体范围的界定时,应牢固把握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可行、公平、合理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5.
对于许多残疾人来说,残疾后承受的精神痛苦往往比躯体残疾本身所造成的痛苦更大。特别对于那些刚刚步入人生或正处在风华正茂、大有作为的青年人,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事故致使躯体可能终身残疾,他们需要面对的自身、家庭和  相似文献   
6.
何晓航 《中国审判》2011,(12):82-85
近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频繁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影响亦愈来愈广如曾轰动全国的肖志军拒绝签字导致母婴双亡案。之所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也因此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是由于医疗损害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患者人身伤害以及患者及其亲属的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且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给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声誉、财产带来极大损害。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冲突。为缓和医患双方关系紧张的态势,亟需从法律层面上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让我们在生活中多一些微笑吧,有时候我们一个真诚的微笑,也许能拨开他人心头的阴霾,甚至开启他人生锈的心门。  相似文献   
8.
沉言 《人大建设》2001,(11):38-40
一位青年女工因被无端怀疑参与一桩诈骗案。便被公安机关关押,后又被所在公司开除。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然而,这位女工最终以法律手段讨回了公道,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无辜。  相似文献   
9.
有这样两个案例。案例一,初中学生王某与程某系同学关系,一天课间休息期间,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后互殴,致王某左眼内眼睑上下壁骨折,下眼骨错位,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诉至法院请求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3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其部分诉请,其中精神损失费2千元。王某与程某均不服一审法院的  相似文献   
10.
(十)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 一个医学本科生需读5年书,毕业后一般要工作5年才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管是实习,还是行医,医师的劳动强度都很大,24小时值班同时要承受巨大风险。如不小心造成失误,不仅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身体和精神痛苦,甚至葬送患者生命,也可能因此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果从医师创造的价值看,他们挽救的是生命,祛除的是病痛,带来的是生命质量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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