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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宪法程序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目前亟需完善的宪法程序为 :各级人民代表选举程序 ;修改宪法程序 ;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政立法程序 ;执政党执政程序 ;违宪审查程序 ;其他国家机关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程序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论法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政治平衡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国违宪审查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起到缓和政治冲突、协调国家权力、保障宪法秩序的政治平衡功能。这一功能具体表现在平衡议会权力与行政权力、议会中多数人意志与少数派意见、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以及国家利益与欧盟利益之间的关系等四个方面。我们对于违宪审查制度的认识不能仅仅局限在控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方面,同时也应当重视其在调整权力之间关系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据 7月 2 1日《羊城晚报》报道 :广东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建议 :应对无可救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安乐死”。近日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否决了该提案 ,理由主要有二 :一是立法实行“安乐死”有违《宪法》。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生存权是《宪法》直接保护的权利 ,不管实行“安乐死”自愿与否 ,实际上是对生存权的剥夺 ,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徐宇丹 《中国律师》2003,(11):44-46
发生在今年春夏之交的“孙志刚案”,引发了人们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和批判。孙志刚因未携带身份证,无端被收容直至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人们在愤慨之余,在关切处理结果之际,5月16日,三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的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6月20日,国务院发布第381号令,决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国务院以超乎寻常的工作效率,出台了体现权利本位、人文关怀的新法,果断地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这样的速度这样的…  相似文献   
5.
学术自由:侵权与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海定 《现代法学》2005,27(6):35-45
学术自由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具有共性,但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行为的主观方面和行为后果不是认定学术自由侵权的必备要素。从学术自由权成立的正当性出发,有三类限制或禁止学术自由的行为是应予允许的。在现代社会中,按照在实践中得到运用的广泛程度和实际效果,最重要的学术自由权救济机制包括宪法救济、一般诉讼救济以及通过结社进行的自力救济。  相似文献   
6.
黄小育 《行政与法》2007,2(11):100-102
违宪审查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制度,是依法治国,实行宪政的重要保障.我国虽然在法律上也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但受发展阶段的影响,还存在较多不足,无法发挥其应用的作用.吸收和借鉴域外违宪审查制度的经验,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7.
王元仁 《前沿》2002,(9):77-79
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有关于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内容 ,即实质上的违宪审查制度 ,但从未有“违宪审查”等文字的明文规定 ,即形式上的违宪审查制度 ,这就使得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力度显得很微弱 ,并且不健全。而且这种实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权也主要集中于最高权力机关 ,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违宪审查权则很小很弱。事实上 ,许多违宪行为往往发生在各个地方 ,因此在我国宪法上 ,从形式上明文确立违宪审查制度 ,并且将“违宪审查权”扩大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并加以强化 ,就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了。笔者试图就此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吴秀玲 《前沿》2002,(10):102-104
本文详细论述了西方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依据 ,意图为我国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提供一点经验和支撑。由于违宪现象的存在 ,而我国缺乏一个良好运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和司法机关自身的特点 ,使我国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成为必要。当然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应该结合我国国情 ,具有自己的特征  相似文献   
9.
中国目前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于违完审查职责的行使,没有与之相应的诉讼程序,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也不足,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专门机构,拓宽违宪审查工作途径,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
从青岛学生状告教育部一案谈宪法司法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建平 《河北法学》2002,20(4):120-122
宪法司法化有着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宪法司法化与违宪审查、宪法解释是不同的概念。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是宪法作为法的效力的当然体现。宪法应用于司法实践 ,主要是审理那些涉及到侵犯公民及各种组织宪法基本权利 ,而在普通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或采用普通诉讼方式无法救济的案件。应当赋予各级人民法院宪法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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