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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志强 《法学研究》2022,44(1):120-134
目前我国刑事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背后折射出有权机关抑制辩方权利的倾向。根据法律规范意旨,只要被追诉人没有辩护人,国家就应“强制指派”值班律师介入案件。将“约见”解读为国家指派值班律师需以被追诉人申请为前提,这混淆了律师会见与介入案件的关系,且将国家责任转嫁给个人,弱化了对被追诉人获得最低限度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值班律师阅卷权能限定为“查阅”,但基于法律援助法第37条的文义、控辩平等之程序公正底线要求等因素,值班律师阅卷权能还应包括“摘抄”“复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值班律师有量刑异议时,只要其认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就应在具结书上签字。这是对值班律师功能“见证化”的公开宣示,与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意旨以及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量刑协商的改革要求相矛盾。值班律师应被赋予拒绝签字的权利。“实质性参与”应是目前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2.
3.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需要集聚更多的资源要素。近年来,各地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涌现出一大批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建设了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乡村产业振兴注人了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加快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更是加快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变、培育新动能的必然选择。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世界性课题。文章以典型资源型城市——江西省德兴市为例,对德兴市在经济转型上遇到的问题、面对的困难、采取的对策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红色革命遗址资源是革命精神和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好、研究好、利用好革命遗址资源,着力发挥其在公共服务、社会教育、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能。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上海、广州、赣州三地,在红色革命遗址资源利用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对其他地区的启示在于:加强革命文物及文献资料的保护研究,着力打造对外展示的窗口,推进文旅商融合发展,挖掘革命遗址的教育潜力,让红色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  相似文献   
7.
8.
9.
宅基地"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演进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宅基地财产化的现实需求,为我国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方向。但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权利"在法律上的妥适表达,需要着眼于权利的功能定位,立足于法律自身的逻辑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套用政策术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构建应该以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基础,不宜将农户资格权阐释为一项成员权,而应将其定性为一项身份性的财产权,特指创设次级使用权之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律上表达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置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基于权利的功能定位,次级使用权应该界定为一项物权权利。在立法论层面,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该将次级使用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实现次级使用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同法》赋予在瑕疵履行情形下受损方的减价权,但这项制度被学界认为制定的比较粗糙,以致于在适用上存有比较大的争议。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减价为形成权之权利性质,实现合同法救济方式的体系协调,并通过制度层面调整规范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物之瑕疵和权利瑕疵有同等受到保护的必要,因此权利瑕疵同样需适用减价。减价在适用上应当采比例式进行计算,瑕疵价格的确定以缔约时为准据时点。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减价权与损害赔偿。基于维护意思自治以及当事人有其他救济途径的角度看,法院、仲裁机关无权依职权替当事人作出减价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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