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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船的认定方式有两种:直接证明式和间接证明式.对于直接证明式的举证,我们要向法院说明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只有行政管理,不存在商业意义上的控制.对于间接证明式的举证,要淡化索赔人所列举的确实存在的关联因素,驳斥其列举的不存在的关联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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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春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
经营者集中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对象。当下,相关反垄断法规对经营者集中豁免的规制也已基本完备,然而,在面对规制“两车”之类的集中上,这些规范依然存有系列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谭瑾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98
鬼船欺诈是海事欺诈的一种形式,欺诈者借鬼船窃取货物,给国际货物贸易的买卖双方、保险人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鬼船欺诈之所以产生并蔓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应通过多种途径对鬼船欺诈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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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目前最典型的船舶融资结构及相关法律文件,分析贷款银行所需考虑的法律与实践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实务操作中银行行使船舶抵押权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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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作为一种行业豁免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赋予航运业中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为以反垄断豁免,它是一般反垄断豁免在国际航运业的体现。目前各航运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都在法律中确定了有关反垄断法在国际航运领域的适用例外。2006年9月欧盟竞争委员会颁布了旨在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第1419/2006号条例。从班轮市场集中度、市场运力、市场运价、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分析该条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指出该条例的生效仍将延续班轮航运业的垄断态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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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初至18世纪中后期,越南南河阮氏政权的海外贸易迅速发展,成为东亚海上贸易的一大亮点。作为当时东亚海上贸易的主导者,华商以操作者、推动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南河海外贸易发展的全过程,为其发展和兴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为介绍建造中船舶所有权意义、归属、登记、抵押、保险及贷款等之法律问题,两岸虽然对建造中船舶之意义相同,但因其所有权之归属、立法例不同,文章系以台湾"民法"之观点加以比较分析,对船舶完成后所有权之移转方式予以剖析,以及特别介绍台湾"海商法"定造人之继续建造权及建造中船舶之登记,并就各国之抵押制度加以比较说明,最后就建造中船舶之保险与贷款予以介绍说明,以供业界实务上应用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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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运代理业务及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的情况为基础,从独立经营人的内涵出发,对独立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上述主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完全替代。建议商务部在修订1998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时,应摒弃"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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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实践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适用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救助款项不属于可限制性债权的范围,但这仅针对被救助方而言。当被救助方将自己所支付的救助款项作为己方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时,因该救助款项是碰撞所致损害的一部分,对方可以主张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如果一次海难事故一方存在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另一方存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两类不同性质的赔偿请求不能依据民法债的一般原理先行抵消,应依法适用各自的责任限额,最后再实现债的抵消。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向责任方主张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时,应视为"就同一事故向请求人提出反请求",因此在被保险人享受责任限制的情况下,保险人的请求金额应当适用"先抵销、后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