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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学研究》2019,(6)
从证据与程序的关系看,证据不仅需要与待证事实有关联,还是一种法律程序产品,是一系列法律行为后产生的某种结果。不同法律程序在程序目的、程序性质、程序保障、程序严格性等方面存在不同,上述差异影响和塑造了不同性质的证据,进而产生了证据衔接的问题。《监察法》构建了一个独立的法律程序,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适用《监察法》及相关规定,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也面临着衔接的问题。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侦查程序相比,在规范密度、权力行使、程序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在当前的立法框架下,要求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证据时参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优化监察调查的程序环境,为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有效衔接提供正当性。 相似文献
2.
3.
赵佳晖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1)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测谎意见的法定证据属性。为使测谎意见取得法定证据资格,应完善测谎活动的相关立法与技术规范,培养合格测谎人才,提高测谎技术的科学信度,推动测谎意见作为法定证据试点改革,尽早将测谎意见引入刑事诉讼法的证据体系。 相似文献
4.
5.
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基本区域,社区也是城市管理体系中一个主要构成部分,更是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的地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表示,加大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力度,使社会治理重心不断下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效用,确保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以及居民自治之间能够长期保持良好互动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在社区生活中必然会出现各种矛盾,阻碍社区治理工作的进行。 相似文献
6.
7.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5):28-34
监所线人制度乃现代社会中的必要之恶。监所线人证言与一般证人证言相比具有内在的不可靠性,故需谨慎采用,否则容易造成冤狱。美国和加拿大均有类似的惨痛经历,因此近些年进行了司法改革。我国也面临类似问题,有必要借鉴域外经验改革完善: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监所线人证言,不与普通证人证言等同视之;另一方面须完善审查机制,确立假定不可信规则与补强规则。此外,还应重视跨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 相似文献
8.
朱修强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1,(3):93-99
在自民党政府右倾化加剧的背景下,日共基于自身"在野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经验,在二十七大上明确提出"在野党联合政权"构想,并在二十八大上将实现这一构想上升为政治任务.该构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在野党联合政权"的性质、建立步骤、目标与任务、分歧处理原则等.日共推动构想实现的主要举措是,呼吁推翻自民党政府的统治,积极与其他在野党进行磋商,倡议在野党尤其是日共实现"党势跃进",推动市民与在野党开展联合行动,与其他在野党进行选举合作.该构想虽然获得日本部分群体的积极响应,但要真正实现仍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9.
陈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4):92-96
刑民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制度价值,在为刑事案件转入民事诉讼处理提供制度出口的同时,又为该转换提供可行性程序支持.现阶段,应当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审查不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衔接民事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衔接知情权,建立刑事案件证据移转支持民事诉讼制度,明确刑民诉讼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允许在同一证据基础上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刑民判决,并逐步扩大先民后刑处理案件范围.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