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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中,股东家庭成员的代签行为在没有取得股东明确授权和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权代理,但还应考察该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股权虽然具有人身属性,但是夫妻、父子关系作为特殊社会关系,在其中一方处置另一方所有且如此巨大的财产时,另一方完全不知情,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此时应结合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因被代理人容忍家庭成员作为其代理人出现,股权受让方有理由相信代股东签字的行为人有代理权,则构成容忍型表见代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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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名保单引起的纠纷是在人身保险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均规定此类保险合同无效。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似有失偏颇,在当事人未决定是否事后追认前,合同应处在效力未定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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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宣 《共产党员(沈阳)》2015,(8):51
<正>2014年5月1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件受贿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泉山区原区委书记张引。他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送他锒铛入狱的,就是下级街道送来的那些奇怪的"奖金"。下级给上级发"奖金"张引是1989年从部队转业到徐州的,为人谨小慎微,勤勤恳恳,他先后担任了九里区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泉山区区长,2008年当上了泉山区区委书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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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2,(10):39
赵一飞因一时疏忽,帮忙代签了他人的邮件后却忘记将其交给收件人何小梅。如今邮件下落不明,何小梅告诉赵一飞,邮件内装的是一条价值1.7万元的项链。赵一飞一听便懵了,他仔细查看邮件回单,发现物品保价费是17元。赵一飞据此算出,丢失邮件内的物品价值1700元。他找到何小梅协商,愿照此金额赔偿。何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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