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Q编辑同志: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评估后不经拍卖程序以物抵债的,法院是否可以出具裁定书予以确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蒲公英 相似文献
3.
一、据以展开研究的案例山东某公司与魏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某中院依法审理后于2008年11月作出判决:魏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山东某公司2007年、2008年两年的房屋租赁费;案件受理费由魏某负担。判决生效后,魏某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 相似文献
5.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未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予以进一步明确,究为债权担保还是物权担保,债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等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担保型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实为以物抵债协议,为诺成性合同,是一种否弃实践性的代物清偿。一般而言,其与流质契约存在较大差异,不宜简单扩大适用禁止流质规则。法院应在实践中具体识别担保型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流质契约。担保型买卖合同系无名合同,其效力情况应依据合同法一般规则予以判断,而且依赖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存在。其并不发生物权担保效果,对民间借贷合同债权的担保为债权意义上的担保,债权人并无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经公布就在法律人的朋友圈形成刷屏之势。这也难怪,物权法司法解释无疑将是今年最重要的司法解释,很可能没有之一。究其缘由,一方面是因为《物权法》自身的重要性,2005年前后围绕物权法立法所生争议的受关注程度也是此前和之后其他立法过程所鲜见的。另一方面,物权法司法解释确实也酝酿了太久,以 相似文献
7.
8.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必须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当前,商事审判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关于公司法修改后公司诉讼案件的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9.
现有学说将以物抵债界定为契约,要么属于代物清偿,要么属于无名之诺成合同。"契约说"主张以物抵债应准用买卖之规定,抵债人应负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及相关违约责任。但是,以物抵债的核心是抵债而不是买卖,适用买卖之规定将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同时,"契约说"还存在逻辑判断矛盾、诉讼及裁判成本过高等问题。比较而言,将以物抵债界定为处分行为,适用处分行为之法律规则可以避免"契约说"存在的理论困境,并可以有效简化法律关系,是一种可供选择的较佳的解释路径。以物抵债之处分行为须满足处分权、行为能力和公示要件才能发生效力。未满足处分行为之要件,当事人不得基于以物抵债之合意而诉请履行,亦不得请求损害赔偿,而只能依据原债权债务关系主张权利。以物抵债之处分行为与原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有因性,原债权债务关系无效或虚假的,以物抵债协议也为无效。 相似文献
10.
当前,执行以物抵债规则存在诸多适用上的难题,但其作为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到的执行手段之一有着自身的特点与优势,成为缓解法院"执行难",解决当事人债务纠纷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