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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继承法地位,国内学者意见不一,有学者提出在未来的继承法改革中应当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以法定继承人地位。但是通过将预想中改革后的情形与现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继承路径分别加以比较可以发现,赋予法定继承人地位的结果或者与现有规定效果一致,或者产生更大的弊端。因此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的做法或非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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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我丈夫系某公司职工。不久前,我丈夫在执行公司任务途中,不幸因车祸死亡,并已经有关部门确定为工伤。现包括我在内的亲属想申请抚恤金,却又不知道哪些亲属可以获取。故来信求教。安徽陈颖陈颖同志: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获取抚恤金的,限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一方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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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忽视了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利益保护.虽然有代位继承制度,但不足以保护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利益.借鉴国外继承立法的有益经验,参考国内有关专家的相关理论,我国继承法应确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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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9,(7):6-7
房屋赠与三种情况下不征收个税
国家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