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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份判决书,再次刷新了网友的认知。2020年12月1日公布的这份判决书里,法院认定,2006年以来,田久林通过控制营口市市区及周边部分农村地区的殡葬服务行业,肆意提高殡葬用品销售价格,十年间41取利润过亿元,一个骨灰盒最高加价105倍,逃稅趨过8500万元,逃稅率接近100%.法院最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逃稅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判处田久林有期彼刑20年,该涉黑组织案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彼刑6年至缓刑不等。  相似文献   
2.
一个天真可爱的10岁男孩惨死于棍棒之下,记录孩子死状的照片令所有目睹者都为之震惊。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谁能想到,这起惨绝人寰的悲剧制造者竟然是孩子的亲生父亲。2006年4月4日,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倍受社会关注的父亲殴打儿子致死案。被告人陶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相似文献   
3.
2001年11月23日14时许,某劳动教养管理所中队长韩某在其办公室内指使劳教人员王某、苏某给劳教人员武某做“工作”,在韩的授意下,王某等人分别在508号、512号监室,持皮带、木板、铁管将武某打伤。武某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相似文献   
4.
4月26日,原第九届全国人大代 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 春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产;其兄桑粤东因犯合同诈骗罪、参加黑 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姐 桑粤萍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 意伤害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相似文献   
5.
[案情]2012年1月16日晚9时许,张某、王某途经高速公路收费站,因琐事与受害人李某发生争执,受害人李某愤怒之下用车中的铁棍击打张某、王某所驾驶车辆的车窗玻璃,旋即转身准备上车离开。张某、王某认为受到了挑衅和侮辱,立即从车上工具箱内取出钢管追赶受害  相似文献   
6.
本文案例启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具体危险,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危险。与放火等行为危险性相当,必须是实施一个行为就足以造成与放火等行为相同的危害后果,数次或数个连续伤害他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定故意伤害罪。同时,在刑事审判中,应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坚决杜绝  相似文献   
7.
正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罪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不仅使被审讯的人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摧残和折磨,而且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影响司法公正。基于此,2012年3月14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相似文献   
8.
《公安研究》2012,(3):18-18
聂立泽、胡洋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从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交叉竞合关系、刑法解释中的行为对象理论和刑事司法中的罪名转换规则等视角,可以探究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从立法到司法、从静态到动态的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罪是为了解决因果关系证明的难题,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宁。成立聚众斗殴罪必须双方均在二人以上,仅一方具有"斗殴"故意的,该方可成立聚众斗殴罪,明显只有一方具有聚众"殴"而没有聚众"斗"的故意的,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只要对死伤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即便没有伤害故意、杀人故意,也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双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直接致害人及双方首要分子成立故意杀人罪,其他人成立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外还致人重伤的,其他人均成立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10.
"小利爸爸,请你和孩子一起做个游戏。给你一张白纸和一个玻璃球,你想象一下小利就是这个玻璃球,他想在白纸上无拘无束的跑来跑去,对白纸边缘更是充满了好奇,你怎么做才能保护他不从白纸上掉下去?""把白纸的边缘折起来,四周都给它围上就掉不下去啦。"尝试了几次,小利爸爸终于想到了办法。"对,就像游戏里体验到的,要保护‘孩子’就得给他设‘墙’。具体到生活中就是对孩子进行法律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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