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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主题为“加快物联网产业建设,促进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的第三届苏浙沪知联会论坛在无锡市举行。来自江苏、浙江、上海的100多位知联会代表和物联网相关专家齐聚一堂,集思广益献策物联网产业发展。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罗一民,中央统战部六局局长王永庆等出席论坛开幕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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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航运日益发达的今天,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他不仅要受到承托双方之间货物运输合同的约束,还要适用区段运输的法律或国际公约的约束。适用不同的国际公约对多式联运承运人责任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现根据我国《海商法》中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相关规定结合国际公约对多式联运下法律关系进行简要分析,以促进我国多式联运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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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下,经常发生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向货主赔偿之后向区段承运人追偿的情形。实践中,区段承运人通常会以其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理人,或者实际区段承运人的代理人而非区段承运人的身份而逃避责任,这就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追偿带来了麻烦。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在现有制度下识别"承运人"与"代理人"的各种标准,最后提出避免问题发生的办法,以期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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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运代理业务及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的情况为基础,从独立经营人的内涵出发,对独立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上述主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完全替代。建议商务部在修订1998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时,应摒弃"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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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的定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体制构建和运作的前提。货物损害能否定域及如何定域直接影响到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的赔偿责任。鉴于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物利益方之间公平分配责任和风险的考虑 ,定域的对象应为导致货物损害的事由 ,而定域的举证责任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予以分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