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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美国法的全球化进程,美国海关法也出现了全球化的趋势,并主要通过四种典型路径在世界范围内不同程度地传播与流动。具体而言,它以WCO为依托重点传播法律理念与制度,借助各种贸易协定的谈判与缔结确立海关法的高标准,采取双边谈判与提起诉讼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对外输出海关法,并以一系列维护国际贸易供应链安全的国内法达到了域外执法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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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ommers Naresh Kilaru 《电子知识产权》2009,(1):7-7
为防止向美国进口假冒产品.美国海关有权对其怀疑或认定为假冒产品的货物进行检查、查封和销毁.并有权施以民事处罚。而为协助海关官员查明假冒产品,联邦注册商标所有人应在海关进行商标登记。最近,在美国政府上诉Able Time有限公司(详见美国上诉案件编号:06—56033.2008 LEXIS 20316—2008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一案中,就未含在商标所有人登记范围内的侵权产品.或非商标所有人自制的侵权产品.海关是否有权对其施以民事处罚,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进行了明确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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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新兴管理技术,风险管理已在金融、信用、投资等商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海关率先引人风险管理技术,将之贯穿于海关管理的整个过程,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有效化解了业务量增长与管理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美国海关对政府部门实施风险管理的探索性实践,为我国监管类政府部门下一步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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