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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彤华 《政法学刊》2002,19(1):31-33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同为侵犯财产的常见犯罪,抢劫罪是采用暴力或以暴力为内容的胁迫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可以是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强索财物,也可以用其他威胁或要挟手段当场或在其他场合索取财物。两者容易混淆,但在犯罪要件上各有不同。  相似文献   
2.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妨害作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以及破坏监管秩序罪,都使用了“指使”的概念,对此有三种解释语境,即完全承担共犯的责任、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部分承担刑事责任。只有综合考虑指使人和被指使人之间的关系、指使的强度、被指使人进行的活动,并且结合立法的意图,才能合理地分配指使人和被指使人的刑事责任。部分承担刑事责任的主张是正确的,指使表现为命令、胁迫和起主要作用的教唆。  相似文献   
3.
案例背景 秦某出资12万刚接手唐某的餐厅后却生后悔,想让唐某解除合同并退款,唐某也写好了同意退款的保证书。可之后唐某却不愿退款,称此保证书是受胁迫而写,此胁迫是真的存在还是唐某不愿还款的托辞?一般情况下,证明存在胁迫有两种情况,要么有直接的证明予以证明,要么根据具体的案发情况结合测谎仪来认定,否则法院很难采信胁迫的辩称。可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则是通过法官高度的“自由心证”认定:胁迫成立,保证无效。  相似文献   
4.
余军 《工友》2007,(8):47-47
案情回放:李先生是湖北省浠水县农民,2004年到湖北某建筑装饰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2005年5月9日的下午,李先生所在的班组长安排他去拆除临时工棚,在施工过程中从工  相似文献   
5.
恶意民事诉讼,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伪造、变造重要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替其伪造、变造重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恶意将与其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人卷入诉讼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两个:第一,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了重要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替其伪造、变造了重要证据,并以此作为其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支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对人向其履行某种义务的行为。第二,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民事诉讼,希望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6.
敲诈勒索是生活中常见的犯罪行为,可通过多种行为方式实施,但我国刑法对该罪的规定却较为简要,因此理论和实务界对该问题看法不一.对该罪手段行为进行教义学分析,重新界定"胁迫"的含义,区分消费者正常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犯罪,明确"暴力"可以作为敲诈勒索的手段行为,其与抢劫罪的暴力唯一的区分标准为暴力行为是否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相似文献   
7.
《中国保安》2012,(8):63-63
编辑老师: 你好! 我是在火车站工作的一名保安员,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残疾人、儿童在车站附近乞讨,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后来才得知,这些乞讨的人背后都有人控制,他们乞讨得来的财物最后都要上缴给控制他们的“头目”。最近,在我们的协助下,车站派出所抓到了几个组织乞讨的头目,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颁布之前,不同民事立法对于受欺诈、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形态分别予以规定,没有实现受欺诈、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形态制度的体系化.这导致了该制度所体现的民事立法价值的不一致,也不利于对该制度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对于受欺诈、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形态的不同规范进行有效整合,并构建了受欺诈、胁迫的民事法律...  相似文献   
9.
王梦莹 《法制博览》2015,(3):113+112
可撤销婚姻制度是我国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制度。该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立法在处理违法婚姻上的空白,使得我国处理违法婚姻有了统一的标准,促进了我国婚姻关系良性发展,保证了我国婚姻家庭的质量。然而,我国《婚姻法》对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其仍存在法定事由范围过窄、请求权主体单一等缺陷,为此,笔者将重点研究可撤销婚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求完善我国可撤销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史梅梅 《法制与社会》2014,(11):139-140
上级命令不免责原则经历了其漫长而曲折的发展演变史,从最初的绝对责任模式到现如今的有条件的绝对责任模式毋庸置疑是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但尚存在些许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上级命令中含有胁迫内容时责任的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例,本文认为我们应该在将胁迫作为免责事由的条件进一步细化的基础上对行为人予以公正、合理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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