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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治平先生的《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一文对伯尔曼先生的《法律与宗教》一书的意义不仅仅是一篇代译序,它更是一篇《法律与宗教》中国化了的预言性文章.文章不乏真知灼见,虽属说理性文章,但作者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深邃的见解力不仅为我们概述了《法律与宗教》一书的思想精髓,而且为我们开启了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法律与中国宗教的大门.文章中富有深刻思想性的“我们的危机”的观念,不仅对《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所提的西方的“整体性危机”一词有了中国化的透视,而且也形成了对生活于现代法制下国人的警醒.  相似文献   
2.
3.
吕志兴 《法学研究》2011,(4):183-195
南朝法制继承了晋律令的内容和体例,但从刘宋时起即开始形成一些新规定。梁、陈二代都制定了律令法典;梁律令在法典编纂体例方面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对《晋令》篇目的删修,开后世令典30篇(卷)体例之先河;梁、陈在重要法律制度上亦有许多创新。南朝法制对北周、隋、唐有深刻影响,是隋唐法制的主要渊源之一,在编纂体例和重要制度创新、文明程度及对后世的影响上均不在北朝之下,学界流行的“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说与历史事实不符,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思想中,诸葛亮的家庭教育思想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其教子育人思想集中体现在《诫子书》《又诫子书》和《诫外生书》等书信中。从治学之规、立身之道,到待人接物、约制酒量,诸葛亮都不厌其烦,谆谆教诲。这些凝结了诸葛亮心血和智慧的人生箴言,至今仍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5.
现代新儒家不仅深入诠释了传统儒学的心性智慧,而且做了传统儒学没有做过的事情,那就是构造系统的文化-历史哲学。现有研究对这种理论努力的特性缺乏仔细解释。对于儒家传统来说,高明的心性智慧与实际中国社会与文化之间的距离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近代中国形势赋予这个问题以新的严重性。对梁漱溟的分析,显示这个问题的压力如何促使他构想关于中国文化与人类历史的哲学,从而表明理解这个问题如何能帮助我们理解现代新儒家的思想格局。  相似文献   
6.
备受关注的深圳机场梁丽案发生后,在民意和媒体的互动下,引起巨大反响.情理与法律的碰撞、权力与民情的互动、时代与人心的纠结在梁丽案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梁丽"捡金"行为属于犯罪还是一般违法?如果构成犯罪应以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处罚?围绕与此,对梁丽"捡金"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涉案黄金是否属于"遗忘物"等进行梳理和思考,为梁丽案的定性提供更多的理论资源,进而在更为深远的意义上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20世纪梁漱溟倡导的新儒学具有特别关注“三农”、力主民族间的一体和联合团结、以中学为主兼容西学和其他先进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供重要借鉴四个基本特征。梁漱溟的学术、人品和贡献将永存史册,  相似文献   
8.
宪政:中国的困境与出路——梁漱溟宪政思想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述介梁漱溟先生关于宪法与宪政的基本看法 ,特别是他从不同人文类型的观照中对于中国模仿、移植西方宪政的困境的分析 ,有关中国走向宪政之路的思虑 ,同时并述及各种政治力量对此所作的反应 ,指出在中国近代百年宪政思潮中 ,梁漱溟宪政思想的特立卓越处。  相似文献   
9.
“梁启超宪草”与民国初期宪政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秀清 《现代法学》2001,23(6):21-34
本文对“梁启超宪草”的主要内容作了具体的分析 ,并同时阐述了民国初期中国宪政实践中移植西方宪政模式的艰难与反复。  相似文献   
10.
李鹰 《时代法学》2014,(2):73-78
对梁启超司法观念的分析不能脱离于梁氏对西方宪政思想改造的理论框架,寻此脉络可以明晰梁氏宪政理念中对待司法的态度,带有国家本位意识突显于三权分立中的司法限权功能的特征。对外而言,司法独立首先体现为国家主权的独立,也即对领事裁判权的收回。对内而言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国家权力的收敛与集中优位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第二倚重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权力制衡,司法权功能被旁置;第三,民权让位于司法权力的统一与司法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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