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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保险意识已深入人心,在繁荣发展的保险市场背后,由于保险法规不完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原因,保险合同纠纷不断出现。本案即是一起因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人拒付保险金案件。关于带病投保导致的保险纠纷,各地人民法院都相继受理过,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迥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一管之见,以求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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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是金融服务与社会保护的综合体,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国际经验表明,让低收入农民拥有保险保障,在广泛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解决农村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手段。去年8月份以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晋中分公司在晋中市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小额人身保险,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缺乏基本风险保障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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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审诉辩主张1、一审原告谢关键诉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崇州市公司于1999年初多次动员其参加百万保额俱乐部,承诺加入百万保额俱乐部,成为会员后,公司组建专的服务小组,终身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百万保额俱部的活动安排,将为其与全国成功人士架起友谊的桥,是寻找商机、高雅休闲的天地。为此,谢关键加入俱部,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10年购买保险,每年交保费3451.50元,从1999年6月至2003年6月已连续交费四期共计373800元。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崇州市公司从未履行成立百万保额俱乐部,提供与全国成功士交流机会的承诺。从而使原告了解信息、寻找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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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张某是武汉市某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2003年,单位为其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但在此之前,其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其中有一份附加险为重大疾病险。该险种规定,在张某的保险期内如果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为其报销75%的医疗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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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下午,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杨兴举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贵阳分公司、望谟县委领导来到省人大代表驻地,将中央文明办购买的10万元养老保险合同送到正在参加省人代会的全国道德模范、省人大代表韦正雄手中。韦正雄是我省道德模范的典型代表.也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对他的表彰和帮扶,将有助于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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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原告秦淑蓉,原系保险公司业务员,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县支公司。1997年5月28日,原、被告签订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员合同书》,由原告以被告名义办理保险业务,被告签订后,原告向被告缴纳保证金1500元,被告于1997年6月给原告颁发了营销员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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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之前,崔自力分别伙同邓心志、陈泉山(均已判刑)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支付高息为诱饵,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并使用伪造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等,先后与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某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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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最典型的诚实信用合同,它要求合同双方以最诚实信用为基础签约及履行。在保险合同双方均缺乏试信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为侧重进行裁决。此外,尽管我国立法尚未全面规定不可抗辩条款,法官在审案时,仍可依据有关保险法理论予以斟酌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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