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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赵盛强、宫克系夫妻关系。1981年10月29日,原告宫克在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妇产科顺产一名男婴,按医院的规定,新生儿由院方医护人员在婴儿室看护3日。3日后,原告宫克同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交予的男婴一同出院,该男婴取名赵达,由二原告抚养至今。2001年4月6日,赵达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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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群众带来了惨重的损失,任何一个具有爱国之心的中国人,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抗震救灾出一份力、尽一份心,为灾区捐款捐物,为受伤灾民义务献血。地震造成的大面积伤亡,使得灾区血液告急。许多生命垂危的伤员,特别是失血严重的伤员,需要及时找到匹配的血液,否则生命就会在失血的痛苦中凋谢。如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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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达州市连降暴雨,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创,用血需求急剧上升,中心血站血液告急。达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领导获悉情况后,主动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组织200余名保安队员参加义务献血,共计捐血80000余毫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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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规范为公民设定献血义务违背宪法精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的规定 ,也违反了法治社会的基本法理 ,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实际中献血根本难以用法律强制实施。“公民义务献血”的规定是中国传统上道德规则法律化的反映 ,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义务本位的法律观念的反映。血液作为商品而产生的恶果反映了民法制度本身的缺陷 ,无偿献血制度反映了行政法上非权力行政方式的广泛运用和传统二元法律结构动摇导致的第三法域的兴起。现代社会是法律规范与法外规范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共同调整社会生活的社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