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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议题,人们面临的环境挑战也越来越大,因此,这一次的华沙气候大会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都希望在这一次大会上进一步落实2011年德班会议的议题。但是和历届大会一样,本次大会,与会各国最后也是在艰难的条件下达成了可接受的一致。国际环境问题保护的前景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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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格局的新变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长期以来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以"南北格局"为主线,但是德班会议之后,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德班增强行动平台"把原有结构转化为"排放大国—排放小国"的格局,突出发展中大国的减排责任。"南北格局"、"排放大国—排放小国格局"的影响交互显现。从长远发展趋势看,围绕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格局转型的竞争将会成为气候谈判和外交中的主要线索,发展中大国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也存在外交和发展空间。面对气候变化谈判格局的改变,中国气候外交对内维护团结、对外应对减排国际压力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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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视角下,分析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身份由"被动参与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到"积极贡献的新兴大国"的原因;在"转变动力"与"转变目的"分析框架中,选取国际制度和预期目标作为解释变量,分析治理身份转变的因果机制;在"德班平台谈判"期间,揭示中国治理身份和行为偏好转变原因。本文强调国际制度对中国外部身份认同的激励和内化作用,建构预期目标对中国内部身份偏好影响路径,认为三者在动态循环中达到"内部结构均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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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平台的正式启动是国际气候谈判的重大成果,同时开启了2020年后国际减排法律制度构建的进程。气候正义是一个国家采取气候政策的正当性的评价尺度,也是进行国际合作的基础。气候正义主要是一种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包括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对于中国而言,体现正义价值的国际减排法律制度应该建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之上,并应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基石,以"减缓"、"适应"、"资金"、"技术"为支柱。为在德班平台气候谈判中争取主动,中国可考虑适当调整原有谈判立场。同时,中国宜通过"命令控制型"和"市场引导型"两种模式来落实体现气候正义的国内减排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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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平台谈判的启动是国际气候谈判取得的重要进展之一。围绕着2020年后国际机制的构建,欧盟、伞形集团、“七十七国集团+中国”等气候集团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就2020年后国际气候条约的法律地位、德班平台谈判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与议题以及提升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途径与选择等主要谈判议题进行了激烈的博弈。虽然目前德班平台谈判刚刚进入实质性议题谈判阶段,但未来趋势已逐渐显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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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没有法律效力的《哥本哈根协议》,从此人类社会步入后哥本哈根时代。《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京都议定书》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该原则描绘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承担全球环境退化责任问题上的大致轮廓。虽然应对气候变化符合每个国家的根本利益,但又事各国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所以该原则的地位、内容一直存有争议。从其构成要素来看,由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两个有机部分组成,但理解该原则的关键在于有区别责任原则。本文首先通过回顾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念的演变,再结合形势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期推动该原则的改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