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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的会计核算是党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了更好地把握此项变化后会计科目的使用及会计核算处理,有必要重新认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的会计核算问题。  相似文献   
2.
李琦 《长白学刊》2004,(4):106-106
税收流失一直是国内外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问题.所谓税收流失,即是指在一定的税收制度条件下,国家对所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应征收而未征收到的税款.主要包括"地上经济"中存在的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避税、欠税造成的税收流失和"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以及因税收"寻租"、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费挤税造成的税收流失.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删掉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款死刑条款,很有必要。但该条关于犯罪构成的具体表述也亟待修改。多年来,实践中已有大量案例表明,很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无骗取税款的目的,也无骗取税款的行为和结果,而是出于其他动机。如为虚增业绩;因购买原料时供货方无发票而找其他单位代开;或者应付质量检查等等,且有时数额特别巨大。  相似文献   
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观目的要件不能限制为骗取增值税进项抵扣,对于以从国家获得不法税款利益为目的,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危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并给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的,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5.
陈益云  罗卫国 《求索》2011,(6):76-78
增值税的经济功能使社会生产循环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然其目标多元化导致抵扣链条在某个环节不连续或者虽连续却呈现出跳跃式的折线,使得税收中性被扭曲。为此在明确增值税的价值取向———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其抵扣链条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正>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发票犯罪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频繁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多以亿元为单位),不仅给国家带来重大的税收损失,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文从我国发票犯罪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断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和相关刑法规定、税务和公安部门联手查办案件等合理化建议,以期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发票犯罪,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权威。  相似文献   
7.
楼炯燕 《人民司法》2012,(10):73-75
【裁判要旨】个人终止投资并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其股权转让所得与实际出资的差额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征税款,但尚未收取的股权转让所得不应计入征税范围。行为人徇私舞弊不征该部分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刑法第201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相似文献   
9.
10.
本文以举例方式,阐述了在纳税影响会计法条件下对不同类型受赠资产接受和处置时不同的会计处理技术及其操作要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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