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中国共产党   3篇
中国政治   1篇
  2014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政府采购是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不仅与政府自身运作休戚相关,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也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所指的政府采购是狭义的政府采购,采购成本包括直接的费用支出及交易成本两个方面。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在直接的费用支出上,规模偏小,结构不尽合理;在交易费用上,由于执行机构、中介机构及供应商行为存在不规范之处,致使其存在偏高隐患。为此,需要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完善其机构设置,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合理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及范围。  相似文献   
2.
<正>各级人大代表在每年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审议财政预算,基本上都没有认真地审议过政府的"会议经费",因为政府在财政预算报告中没有将会议经费单独列示。而且有不少代表可能还会这样想:近两年来各级都在着力改进会风,会议经费有什么值得认真审查的呢?其实不然,人大对于政府会议经费的监督是不应忽视的。广州市是全国第一个公开会议经费预算的地方,市本级各部门2014年会议经费预算2.26亿元,相当于"三公"经费的近一半。其中该市所辖的花都区2014年会议经费预算2850万元。在2014年的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给花都区算了一笔账,按一年250个工作日计算,每天的会议费要超过11万元,按该市规定的最高会议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  相似文献   
3.
月近人 《求贤》2010,(8):30-30
据报道,广东深圳水务局在3年里,花掉5亿元治理一条短短的福田河,但效果并不好。同时,只有700名公务员的深圳水务局,一年竟需要1.3亿元的人员支出费用,平均年薪高达20万元。  相似文献   
4.
跨入21世纪.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了热点问题.中国也到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一个争论不休的世界性难题摆在我们面前:如何建立一个更为科学的医疗卫生体制,全面而合理地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使医疗卫生体制更符合公平、可及和高效原则.而医疗支出费用又在政府、社会、个人的可承受范围之内?这就十分需要我们从理论高度以及发达国家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中.重新审视我们当前面临的矛盾和困惑.  相似文献   
5.
《北京支部生活》2007,(2):66-67
我是一名出租司机,一次拉活儿途中被后面的车追了尾,出租车后部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后车负全责。驾驶后车的司机是冷某,车主是其丈夫张某。冷某的车在保险公司投有强制责任保险,其中财产保险限额为2000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我的车辆修理定损金额为6000元。但我到修理厂修车花了一万多元。请问,他们是否应按实际支出费用赔偿我呢?  相似文献   
6.
日前,媒体报道了:“在黑龙江海伦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白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造假最高时能超过千件”。该文中“诉讼费转嫁给农民”一节引起笔者关注。具体内容为:“做卷带来的直接危害。是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毛书铭告诉记者.2002、2003年多做160件案子。每件诉讼费50元,一共额外增加了8000元的诉讼费上缴任务。这对于正常案件一年诉讼费才两万多元的法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所以各法庭都通过提高办案收费,补齐“做卷”要上交的50元诉讼费。按照规定,正常的离婚案诉讼收费是50元。其他工本费用、实际支出费用加在一起也不应超过150元。但经记者在伦河镇,百祥乡、丰山乡走访调查,这些地区的离婚官司辖区法庭一次性实际收费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达到650元。海兴法庭一法官用“乱收费非常严重,触目惊心”来形容目前基层法庭的办案收费现状。而法院内一领导也向记者透露,去年海伦市法院一派出法庭被群众举报高收费问题.后经省纪委调查.查实了至少几十万元的高收费黑洞……“(2006年6月11日天津今晚报第4版)  相似文献   
7.
《商务与法律》2006,(6):30-30
国务院2006年12月31日公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以下六个方面的规定。:(2)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1)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新办法确立了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该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等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