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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因价格较低、位置好、交通便利、又具有现房的优越性,被众多消费者青睐,甚至有个别购买人认为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新房特别是期房更安全,因为二手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房屋也经出卖人使用过,一般不会有重大问题,再说,出卖人是普通老百姓,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开发商,欺骗购买人的概率及水平都较低。作为普通的购买者,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期房确实由于是现物,要调查清楚相对容易,风险性可能会小些,但是,如果不注意一些关键的而又容易忽视的法律问题,同样有可能花钱连房都拿不到或者出现各种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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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向往阳光和好空气的王先生在云南西双版纳买了一套期房。为求牢靠,他选了当地的一家大房企。一年后,当王先生看到完工的现房时,顿时傻眼了,客厅的窗外莫名地多出几台大型风机,影响了采光、通风、景观。之后,烦心之事接踵而来:房间水电不通、道路没整好、房屋未通过国家规定的验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甚至连最重要的房间面积、房型都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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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对市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决定,为有效抑制本市房价的过快上涨和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地发展及时提供了法律支持。本次修改,事关市场经济,事关百姓利益,常委会组成人员想得周到、说得全面,请看本期实录的部分发言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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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其中最引入关注的莫过于建设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的两条,一是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将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二是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即所谓“禁止期房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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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菡菲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9)
按揭贷款是商品房买卖中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近年来,法律界对按揭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关注.从按揭的渊源、商品房按揭的分类、商品房按揭中的风险承担以及优先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商品房按揭的法律性质方面的各学说,可以认为现房按揭为不动产抵押,期房按揭为新型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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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我国尚无明确立法,各界对于禁止预售商品转让褒贬不一。笔者认为应承认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理性,明确其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经济调整范畴,引导其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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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我国房地产业界对“按揭”的曲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大陆房地产买卖中的所谓按揭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按揭 ,期房按揭其实是质押 ,而现房按揭则是抵押。这些质押和抵押与现行的担保制度又不尽相似 ,在某些关键环节上不当地突破了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真正的按揭制度设计必须结合担保法律体系构造基础平台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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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才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6):24-27
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分析了期房抵押的标的是对期房的期待权,其性质属于物权,以此为标的的抵押与一般抵押相同,也是物权性的,有其独立意义;接着探讨了我国对期房抵押立法有待完善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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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屋买卖纠纷若干法律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央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房屋买卖产生了大量的纠纷。上海市的“期房限转政策”,只是意味着预售商品房受让人不能获得具有广泛对抗效力和优先效力的请求权,该政策实际是通过增加预售商品房受让人的交易风险来抑制期房转让行为,但并没有就此否定期房转让合同的效力。税收新政策的颁布实施虽然增加了交易成本,对双方交易而言构成了情事变更,但这一变化尚不足以构成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