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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代表着企业形象,品牌标志着竞争地位,品牌反映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物业市场日趋规范的条件下,实施品牌兴企战略,创建物业服务品牌,对于物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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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特征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公共物品,并因此履行着“为国家减负”的功能。德国环境标准化协会的经验表明,非政府组织履行这一功能的前提是克服它所面临的一系列组织问题,而这反过来又需要政府发挥“为协会减负”的作用。政府与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对我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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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界定,目前学界缺乏一致的表述。虽然环境标准是由具有规章制定权的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但环境标准具有立法程序不严格、内容构成和编排体例不同于行政规章、没有法律规范的完整结构等不同之处,因此很难说环境标准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律规范。但是环境标准在应然角度上应该被赋予法律规范的效力,才能达到其制定的现实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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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危及人类生存的环境破坏和污染 ,人们从“先污染 ,后治理”到“可持续发展” ,似乎已猛然醒悟了 !与“和平、发展”一样 ,“环境保护”也已被列为当今的世界主题。然而 ,由于受到自身利益的驱动 ,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尚未达到使人自觉行为的境界 ,而且 ,环境保护并非是一个人、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就能够做到的 ,需要全世界、全球范围的大动员 ,是整个人类共同的事业。面对人类共同的危机 ,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 ,人类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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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体系在促进资源节约、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友好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环境标准体系虽经历了近30年的建立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不可否认其仍存在缺陷。对此,今后的环境标准体系应着力从树立健康价值理念、明确环境标准法律性质、内部协调统一及与国际接轨互动上着力完善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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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学视角的环境标准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标准属于技术性法律规范,其技术性决定了必须由专家参与,但其作为制度规范价值意义上的考量,在制定主体、制定程序以及颁布生效方面,都离不开法学视角的审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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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斯德哥尔摩宣言》的签署标志着由联合国主导的世界性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始。21世纪,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也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延伸到企业对环境、社区以及客户的责任。松花江跨境污染事件提示我们应结合国际环境保护运动的背景,从道义、国内程序法和国际法三个不同角度正确认识企业环境责任的严格性和特殊性,引导企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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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协定下的环境标准与环境成本优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本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5):63-68
在WTO框架下,具有合法身份的环境保护逐渐被某些发达国家演变成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武器,手段之一是试图利用本国反补贴法来造设绿色贸易壁垒。现行的SCM协定并不允许将环境成本优势视为补贴,但不能排除其未来存在的可能性。发展中国家应当在环境标准与环境成本优势问题上采取恰当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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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过程是科学技术与价值判断相融合的合理化过程。技术标准是对生产过程、产品或环境质量之合理定型的规范系统,是量化指标最集中、与法律互动最频繁的标准之一。技术标准并非公法规范,无论对于公法还是私法,技术标准的功能都是提供合理定型的一种参照规定。强制性标准的法律效力来源于公法规定而非标准本身,该强制性是公法执行上的强制性而非私法适用上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规范性法律效力”并非标准的法律效力,而是法律本身的效力。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特定事实需要借助标准予以重构或建构后,方能以可接受的成本为法律所识别,此乃标准可以在法律中被援引的根本原因。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大部分案件中,基于能力和成本的考虑,宜尊重标准的合理定型功能;如果个案中确实存在更好的合理定型事实的工具,则应当用此种工具取代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