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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人大》2014,(2):15-15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草案时,纷纷发言,提出意见建议。本刊将部分发言摘编如下:  相似文献   
2.
《天津人大》2014,(2):10-11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兴国市长所作的关于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规定,作如下决定:  相似文献   
3.
《天津人大》2014,(2):8-9
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长黄兴国向会议作了关于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  相似文献   
4.
李川 《天津人大》2014,(2):11-11
2月14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从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部署,到《天津市绿化条例》的制定实施,再到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具体规定的出台,本市已形成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支撑。  相似文献   
5.
《天津人大》2014,(2):F0003-F0003
山体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69平方公里,包括山地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景区3处,主要生态能包括涵养水源、生态旅游、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相似文献   
6.
作为环境法体系的新兴领域,生态区域保护法的法典化需求与路径有待明确.目前,生态区域保护法作为自然生态保护法的体系定位日益清晰,具有调整目标的生态性、调整对象的区域性与调整方式的综合性,正在逐渐形成"一般生态区域法+特殊生态区域法"的基本构造.生态区域保护法的实然与应然之间尚存差距,亟需立法完善,但目前的分散性立法模式难以克服立法碎片化问题,需要转向法典编纂模式来获取内容全面性、逻辑自洽性、价值一致性等方面的体系化效益.为了充分实现法典编纂的体系化效益,生态区域保护法的法典化需要合理确定应纳入的法律规范内容范围、协调与相关单行法的外部关系、安排内部的逻辑主线与结构,以及设计集中体现法典模式优势的重点制度.  相似文献   
7.
领导箴言     
《当代贵州》2014,(5):6-6
正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注意自己的言行,恪守以廉为荣、以民为重的准则,为人做事不失之于轻浮、流俗,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经得起社会公论。——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相似文献   
8.
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今天我就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有关情况作一个报告。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立法、调研、检查力度,有效监督支持环保工作。下而,我报告三个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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