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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关系也即监狱法律关系是指监狱法规定的,在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中,国家、监狱机关、监狱人民警察之间以及三者与罪犯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行列关系是监狱法调整对象的核心,但不是调整对象的全部,行刑关系的内容是监狱法明确规定的。监狱法的属性决定了行列关系的内容;行刑关系内容反映了监狱法的属性。从行刑关系的内容上考察,行刑关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因而监狱法属于行政法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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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十年前杭州发生的一起"5·19强奸致死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对该案被告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作出宣告无罪的再审刑事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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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的修改,是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2012年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部已经将《监狱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计划。这需要我们立足监狱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国家现行刑事法律政策,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研究《监狱法》中的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监狱法》的修改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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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对监狱教育改造罪犯提出了严峻挑战。当前监狱刑罚执行中,减刑是最严肃也是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减刑制度已进行过不止一次的改革,目前仍应继续深化。一、监狱罪犯改造与减刑现状(一)减刑标准不够科学目前监狱对罪犯的考核主要以计分考核为主。减刑政策原则上以考核分为主要依据,其他诸如行政奖励情况,老、病、残犯照顾,以及上缴罚金(民事赔偿)等为辅。但部分地方的减刑办法中,考核分只能作为能否申报减刑的基础条件,与减刑幅度联系不紧密,甚至不挂钩。而罪犯日常改造的考核又以计分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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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松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2):91-95
《监狱法》的适用为我国改造罪犯、保障人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监狱法》也存有一些立法上的盲点,例如对服刑能力的规定就是如此。服刑能力是罪犯接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对一个具备完整服刑能力的罪犯实施惩罚是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的,但是,对于一个服刑能力有缺损的罪犯实施强制性改造则是非人道的、非正义的。我国对服刑能力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立法上还有许多空白之处,这就使得服刑能力成为刑罚改造实践中的一个盲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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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少年犯管教所是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矫正机关。我们在各级政府和主管厅局的领导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国际儿童权力公约》的宗旨和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罪犯继续成长和回归社会的需要,坚持从矫正未成年罪犯的基本规律和实际需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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