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本文通过对古代西亚地区诸民事规范成长历程的概述,指出道德对它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具体分析了这种影响在苏美尔、巴比伦诸民事规范中的多种表现,由此得出结论: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的颁行与实施,实质上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的结果。道德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而且也成为古代西亚地区诸民事规范传承的重要纽带之一。 相似文献
2.
公元前626年左右,古代西亚地区进入了新巴比伦文明时期。其时,颁行的《新巴比伦法典》详细地规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损害赔偿以及买卖纠纷的处理规定;二是婚嫁过程中的财产赠与及其纠纷的处理规定;三是财产继承的规定。这些民事规范秉承了古巴比伦民事成文法、古亚述民事习惯法的法律传统,颇具特色。它对古代民法的贡献在于:民事权利主体的等级化、婚姻家庭关系的契约化以及财产流转的程式化。因此,《新巴比伦法典》是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人类民法的起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4.
学术界提及古代民法,一般都会谈到古代西方,或者是希腊,或者是罗马,而对古代东方的民事规范却很少关注,甚至认为在古代东方社会,根本就没有民法,或者说不存在比较系统、成熟的民法。针对学术界的这一倾向,本文以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为切入点,联系古罗马民法进行一些比较分析,力图说明在古代东方(西亚地区),不仅存在着比较系统和成熟的民事规范,而且它比人类的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民法都要早,民法起源于古代东方,起源于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 相似文献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