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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0(2)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之初,裁撤北京政府时期设置的各省警务处,将警政移并民政厅管辖。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宣布训政开始,并将围剿红军和整理内政列为工作重心。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国民政府根据蒋介石提议,决定各省设置省警务处。在筹设过程中,如何调和新设机关与现行机构的关系,特别是省警务处与民政厅的关系,不仅中央各院部立场不同,而且各省反应各异,并直接影响省警务处设置的最终命运。在省警务处议设过程中各方不同态度及结果,正反映了国民政府从"军政时期"向"训政时期"转型之初政制调整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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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21(2):171-176
切实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应采用战训合一、情景模拟、专题培训、战例评析、仿真演习等训练模式,确定以处置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紧急警务训练体系,创新训练方法,将静态预案变为动态演练,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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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豹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2):91-95
慎用强制措施原则的提出背景是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频发。在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应当坚持慎用强制措施特别是慎用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结合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先进做法,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应多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逐步实现从"羁押为主"向"保释为主羁押为辅"的转变。同时,在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应当注意发挥调解、和解的功效,为群众提供一个正常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社会冲突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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