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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春节,人们总爱拜年串门.聊聊天,问问好,此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拜年的味道变了,变成了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公费拜年”。他们借“拜年”之机,互用公款请吃、送礼,我“拜”过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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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到运输,再到销售,最后直至回收,如果接照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来看待今天中国社会的节日“送礼经济”,即便是再高明的政活经济学家,也会对节假日礼物形成的“送礼经济”莫衷一是。固然有需要就有满足,但是一旦在市场化框架下被任其发展而不对“送礼经济”进行法律和道德上的约束,那么势必在整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对制度的藐视和道德的颠覆,这就是今天“送礼经济”的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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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磊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2,(1):56-56
送礼是中国文化中最为普遍的现象,美国人也送礼大多在圣诞节的时候,家庭成员、朋友、同事之间也会送些小礼物,但美国政府对公务员在这方面的道德规定和要求很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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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导刊》2013,(4):6-6
2013年2月713《工人日报》刊登张枫逸的文章,文中指出一些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对此,广电总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送礼”广告具有三宗罪。一是加重社会负担。近年来送的礼品越来越高档,价值越来越不菲,让人际交往成为一种甜蜜的负担。二是助推腐败之风。与赤裸裸的金钱交易相比,打着送礼的旗号无疑让行贿受贿行为更具隐蔽性,以掩人耳目。三是影响未成年人。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很容易对青少年造成“不送礼办不成事”的负面影响,损害他们的身心发育。为了追求促销效果和眼球效应,广告有时会僭越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但媒体不应忘记自己的责任。正如专家指出,大众传媒的职责之一是传承文化,负有引领社会公众走向美好的人类精神家园的神圣职责,即使在商品社会,也不可推掉这份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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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南宁市古城路沿街的月饼销售摊点摆得满满当当,几乎占完整条街。时隔一年,距离中秋节还有不到一个星期,往年古城路满街的月饼摊点没有了,只剩下几个固定的铺面还在经营,销售明显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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