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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区域内实施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监管法制合作,有利于防范我国保险市场经营风险,有效减少CAFTA区域内国家间保险法制的冲突。我国应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就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的管辖权、实体规则、程序规则以及限制问题等内容,通过WTO、CAFTA、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以及双边协议等渠道,加强同东盟国家的合作和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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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加快对外开放,发展与世界的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发展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及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不仅使中国企业在东盟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更为具有区位优势的西南民族地区提供了发展外贸的巨大机遇。通过对贵州—东盟外贸案例的分析,证明这种机遇是现实的,且具很大的发展空间与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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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进出口额、进出口增长速度及进出口额占各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几个方面对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进行分析,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互补性日益增强.同时,通过对中国与东盟在自由贸易区之外的第三方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进行测算,表明中国与东盟出口结构趋同态势越来越显著,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在出口上越来越强劲的竞争性.文章对中国与东盟贸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前景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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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近两年,在三大协议影响下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等经贸合作活动呈现出何种特征,值得我们关注和总结,以期为进一步的合作提出阶段性建议。本文主要针对广东与东盟国家优势产业间的竞争性进行了定量研究,并为广东如何进一步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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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理论上阐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设中充分发挥传媒作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了传媒在CAFTA建设中的经济和文化作用,从而丰富和深化对自由贸易区建设产业内涵及动力机制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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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敏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3):157-162
中国和东盟十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各国的相互合作过程中,争端解决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协定》(CAFTA争端解决机制协定)为中国和东盟全面的经济贸易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提供了法律保障;WTO的争端解决程序是从GATT1947争端解决程序发展而来,历经半个世纪,不论从制度设计和解决问题的效果来看,都日趋成熟并运行稳健,已日益成为通行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本文通过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制度的介绍并将二者进行比较研究,使前者吸取后者的成功经验并在后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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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以全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3):163-168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核心问题是协定的实施。本文探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的范围、协定的实施方式以及实施保障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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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新新贸易理论基本结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区域贸易协定对出口二元扩张的不同作用机理,并以2001~2006年中国对20个主要出口对象国作为研究对象,分别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对我国整体出口以及对两种类型的出口扩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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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进程.此后,双方又签署了一系列协议,CAFTA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本文综合运用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的区域一体化理论,从经济与政治相结合的视角,探讨CAFTA创建的动因及其发展前景.中国和东盟从CAFTA中能够获得各种经济收益,但CAFTA作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南-南自由贸易区,其福利效应并不十分显著.政治收益是中国和东盟创建CAFTA的最基本动因.为减少实现CAFTA政治目标的经济成本,CAFTA未来的发展,将呈现出浅度和开放一体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