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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作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最为完善的实行民主政治的主要组织形式,行使议决和立法职能,树立民主权威;畅通诉求,表达民意;监督政府,督促政府改进工作;教育民众,锻炼民众的民主能力,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执政的合法性,推动了边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中国共产党因此积累了丰富的民主执政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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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众所周知,在平津战役中,北平是和平解放的,天津是武装解放的,并因此产生了解放战争中著名的"北平方式"和"天津方式"。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天津解放前夕,中国共产党也曾为和平解放天津尽了最大努力,并同当时的国民党天津市参议会代表进行了单独的和平谈判。一、努力寻求一揽子和平解决平津问题解放前,天津是华北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仅次于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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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期间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先后建立了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三三制不仅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地主资产阶级 ,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政权中各占三分之一” ,而且还指“各个抗日阶级抗日党派的 ,以平等的民主原则选出的 ,适合共同抗日与各个阶级利益的政权。”[1] 为了加强和改善对这种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实行有效领导 ,中国共产党加强了政权中党团[2 ] 建设 ,通过党团及其成员实现对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本文谨就党团的这种中介功能进行初步探讨 ,以就教于学界。一、政府和参议会内的党团及其任务早在 192 7年 6月 1日 ,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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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6日至8月13日,当抗日战争战略大反攻到来之际,在江苏省宝应县的射阳湖畔,召开了一次被誉为苏中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里程碑"的盛会——苏中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最高权力机关——苏中行政委员会和苏中行政公署。可是,对于这样一桩大事,人们却很少知道。最近,笔者有幸在江苏省档案馆查阅到了有关这次会议的档案和报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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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是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的辉煌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共中央、各抗日根据地和各解放区制定并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卓有成效新民主主义司法实践,这些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直接的历史渊源关系。回顾延安时期法制建设的光辉历史,总结其经验教训,尤其是深刻阐发和准确揭示延安时期法制建设的基本精神及其当代价值,对于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具有重要意义。(一)实事求是的法制思想延安时期新民主主义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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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大约于上世纪中叶,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物的发展,欧美许多发达国家逐渐开始通过专门立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调整。作为大陆法系代表国家之一的德国,则于1951年颁布了《住宅所有权和长期居住权法典》(简称《住宅所有权法典》。[1]由于该法典特别强调了住宅所有权人的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允许为满足不同的经济需求而在实践中采取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模式,所以历经50多年该法典很少被修改过。不过,进入本世纪后德国的社会和经济情况发生了诸多变化,为此德国于2006年对该法典作了较大的修改,在2006年12月14日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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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八十多年的历史上,延安时期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和愈挫愈奋、兴旺发达的"黄金时期"之一.其宝贵经验之一就是,当时在局部执政的条件下和艰险困苦的环境中,在革命根据地认真探索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实践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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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4):F0002-F0002
延安大礼堂,原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礼堂。兴工于1941年2月,竣工于当年10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党哉同志为礼堂题写了“陕甘宁边区参议会”8个大字,被镌刻于正面门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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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民主政治的可贵探索——以哈尔滨解放区1946年参议员选举制度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哈尔滨解放区1946年参议员选举是中国共产党尝试在大城市中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关键性步骤,奠定了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召开的基础.这次选举首次以城市建设为中心展开,以城市市民为主体行使宪政权利,开创性地提出了"推选哈尔滨市民各阶层的代表,树立纯正的崭新的民主政治"的选举方针以及确立了"职业团体推选"与"聘请先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是一次既有民主形式又有民主内容的新民主主义①民主政治②的可贵尝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