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通过对欧洲反收购立法中采用的严格中立原则中存在的忽视股东集体行动和董事对于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经验主义、为政府强制性反收购措施所不容等非理性状况的分析,提出了在欧洲反收购立法中采用经营判断原则的建议,认为这样可以为敌意收购行为提供更统一的运作环境,保护股东利益,减少成员国在建立反垄断屏障的压力,并且为企业在采取反收购行动时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1,(2):54-65
我国监管机构与法院目前主要采用强制性规范规制反收购条款。2018年海利生物案将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反收购条款判定为无效。然而,反收购条款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在理论上存在股东优位主义与董事优位主义之争,尚无定论。对于反收购条款的规制需要兼顾遏制投机性修订与保持章程适应力的二元目标,我国现阶段采强制性规范规制反收购条款容易造成规制不足与规制过度的问题。在规制策略的选择上,法院与监管者应当认识到作为"规则"策略的强制性规范与作为"标准"策略的司法审查以及强制性规范多元制定主体之间的替代关系,综合运用强制性规范与多种规制工具构建针对反收购条款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3.
在德国法上当目标公司面对敌意收购时反收购决定权原则上是归属于监事会享有的,只有在章程事先声明排除《证券取得和收购法》第33条适用或事后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情况下,反收购决定权才归属于股东大会享有。从经济背景、现实利益平衡以及满足制度需求的角度看,其法条背后的防止德国公司被强大的美英金融投机资本所吞噬的立法目的是完全合理的。这种勇于维护本国国家利益的立法思路是值得肯定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没有对反收购行为进行规制,使得反收购行为处于无序状态。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被收购公司针对收购行为可以采取措施,隐含着对反收购行为的规制,这对于规范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就反收购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缺陷进行了分析,并希望通过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对反收购行为予以全面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陈桂华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7(4):29-32
目标公司在反收购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因此各国立法对目标公司的反收购都有严格的规制。由于我国反收购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在反收购的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而没有解决的法律依据。本文以目标公司反收购及其法律规制为主线,通过对两大法系反收购立法模式的介绍以及对我国立法模式的评析,从三个层面,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规制目标公司反收购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进入新千年后,日本并购市场日渐活跃,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导入毒丸计划作为预防性反收购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日本目前还没有统一具体的有关毒丸计划合法性的司法审查标准。我们将结合日本现有法律制度和相关判例,深入解读日本法院在审理毒丸计划相关案件时的司法态度,梳理毒丸计划合法性审查的日本标准,以期能够对我国反收购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8.
《中国法学》2017,(3)
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敌意收购,既可以成为提升公司治理的手段,也可能演变为掠夺公司财富的工具。趋利避害的关键在于,立法者为收购各方提供公平的游戏规则,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确保上市公司持续承担社会责任。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监管规则,对敌意收购行为相对较为宽松,限制了反收购活动的展开。对敌意收购方权益披露违规行为的监管应趋严而非放松。我国公司法未来应考虑引入授权资本制与类别股份制度,公司治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从而为反收购活动的展开提供法律空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之中不妨提供反收购条款的示范清单,以降低缔约成本,解决司法判断反收购条款合法性的难题。 相似文献
9.
本文在对西方目标公司董事会常用的预防性反收购策略加以详细介绍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理论联系实际方法对我国目标公司董事会可采取的预防性反收购措施问题进行了探究,并就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0.
美国反收购法律规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4,(6):72-77
反收购的法律规制在本文主要指的是对收购防御阶段董事行为的规制 ,美国特拉华州通过若干重要案件的审理 ,修正了传统的经营判断规则 ,形成了规范和测试董事反收购行为合理性的UNOCAL/UNITRIN标准及REVLON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