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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7年3月到1971年9月4年多时间,由我替林彪批字的文件有400多件,写满了两个登记本,绝大多数是‘呈主席阅’、‘呈主席批示’、‘同意’等几个字,林彪授意的批语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记忆,倒是叶群让我替林彪写的批语有几件我还记忆犹新。"——李根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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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字体字形是传播语言文字的基本单位,是印刷设备、计算机印刷排版或传播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它们不同于书法作品,不能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目前,一些企业将字库作为软件保护,并在许可协议中设置限制.这些限制超过了目前我国软件保护的最严格界线,即不仅追究制造、销售、传播侵权软件行为的责任,还禁止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将字库中的单个字用于商业性目的.字体字形设计是工业产品,其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适用工业品外观设计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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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数字化时代以前,美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已经形成共识,印刷字体或者字型属于实用品,不能获得版权保护。进入数字化时代以后,美国版权局延续这一思路,规定生成字体、字型和字库的计算机软件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但字体、字型和字库本身不能获得版权保护。到了1992年,美国版权局还修改《版权注册规则》,明确规定数字化的字体不能获得版权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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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登堡发明印刷术开始,印刷字体籍由纸质阅读媒介作为承载人类信息文明的传播工具,已经延续了数百年。活字印刷术的广泛应用产生的重大社会革命之一就是版权法律体系的建立。但在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印刷字体的保护却一直未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数字时代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个人终端阅读设备的发展,改变了字体从生产到消费的诸多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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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单字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能归类到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之列,计算机单字本质上属于计算机程序,单字的显示是程序动态运行的必然结果。计算机单字、字体、字库都是计算机软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著作权法已对软件进行了保护的情况下,再单独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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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6):302-303
文章通过对字体设计识别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试图从中找到增强字体设计识别性的方式、方法,阐述字体设计不仅停留在满足视觉感官需要,而应考虑到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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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算机字体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计算机字体产生之单字寻求版权保护,是近来知识产权法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字体保护的国际公约、外国法律及其司法实践看,字体工具属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其产生的单字没有版权;社会无关第三人的使用不构成侵犯书法作品版权;计算机字库是字体工具,不是美术作品。对于字体维权过度,容易导致严重的法制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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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宣传中字体单字使用的著作权辨析 从“飘柔”倩体字形著作权侵权诉讼案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广告宣传中的字体使用,例如宝洁将“飘柔”两倩体字用于产品包装与商业宣传的使用,不属于字体字库的“整体使用”,也与字体字库软件的使用无关,其实就是对字体单字之字形的使用。依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字体单字之字形应视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表形不表意,是画不是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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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字库产业的发展和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国内字库产业发展现状字体,是指文字的不同体式。为大家所熟悉的字体有诸如宋体、楷体、仿宋体等,在计算机时代,按照不同字体在计算机中的显示和存储方式1。 相似文献